一米八的身高,皮肤白净,五官俊美,白色衬衣,黑色休闲裤,外加一双黑色皮鞋,没有纹身,没有大金链子,腰杆拔的倍儿直,比娱乐圈那些小鲜肉还要耐看的多。
而且,跟那些小鲜肉比起来,孙小海明显还多了几分英气。
见到陆飞,孙小海兴奋的微笑,看起来更加阳光帅气。
“飞哥您好,能见到您,我实在太开心了。”
孙小海主动过来跟陆飞握手,表现的极为热情,却是不卑不亢,这让陆飞非常欣赏。
“你当过兵?”陆飞问道。
“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两年。”孙小海说道。
陆飞闻听一咧嘴。
陆飞倒不是怀疑他们家的背景,孙小海是如何能当兵的,而是孙小海的肤色让陆飞实在难以相信他有两年的军旅生涯。
妈蛋的!
在海上风吹日晒两年,还能有这么白得皮肤,你丫难道是天生丽质吗?
“飞哥,您吃过晚饭了吗?”孙小海关切的问道。
陆飞点点头:“吃过了。”
“小海,我跟你说一下,这次我就是跟你过去看看,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表面上,我就是你请来掌眼的,所以你不必对我这么客气,也不要叫我飞哥,你就叫我陆先生好了,千万不要穿帮哈。”
“放心吧陆先生,我知道该怎么做。”
咦?
反应不错,表情也到位,你丫不演戏真的屈才了。
孙小海如此机灵,陆飞对他就更有好感了。
回头查一下,他们家若是没有什么天怒人怨的背景,陆飞倒是不介意多这么一个机灵的兄弟。
毕竟,孙小海的卖相实在不错。
再看自己下边的那帮兄弟,不算小奶狗王心磊和季勇,剩下绝大多数都是歪瓜裂枣。
胖的胖,瘦的瘦,满脸麻子的,贼眉鼠眼的,凶神恶煞的,还特么有个假道士,根本拿不出手。
也正因为如此,陆飞出门办事儿,才会经常把两位大少带在身边,当然,天宝那属于保镖不能算数。
除了两位大少,陆飞早就想寻摸一个拿得出手而且还机灵的兄弟跟在身边,有这么一个人,陆飞能剩下不少心呢。
而眼前这个孙小海,从各方面都符合陆飞的标准,特别是他的机灵,让陆飞更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