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人缩进了帐篷中,我将下面的发现说了一遍。
布包冻得很硬,我用力抠开,布居然没坏。
里面有一些黑乎乎的东西,我用手一捏,开始还能看出是肉干,接着,便一点点地发黑,还带着一股子腐败的味道。
“这是什么呀?”王德法拿出一旁的一个碎成渣儿的纸包,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一块肥嘟嘟的肉,却是干瘪的。
这是一团灰黑色的肉,肉头上还有一个小凸起。
夏凌云说道:“这是牛乳吗?”
我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我有点想吐,我仰着头,半晌儿才算压下了那股劲儿,我说道:“发财,把它丢到山下去,这不是牛的,是女人的。”
“啊?”王德法吓了一跳,呼地转手将那块肉丢下了山,接着,跑到一旁哇地一口吐了起来。
半晌儿才进来,说道:“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切下女人的胸放在包里干嘛?”
夏凌云一把推开我,出了帐篷,在一旁吐了起来,他转身回头,说道:“蓝老弟,我一个小时前白吃了,你咋看出来的?”
这要归功于柠檬逼着我看的历史书。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官军缺粮,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更次之。
吃人的办法有多种,有的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
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
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
有的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胸,其余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蓝少可能说对了,这是元朝的兵。”王德法的手里多了一枚木刻的令牌,上面雕刻得非常漂亮,中间是蒙文,上面还镶嵌了金箔。
我拿过细看了起来,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手的温度接触令牌后,表面的冰在融化,这令牌也在融化,我所抓的令牌角落也在一点点地变成黑渣滓。
我直接将令牌放在了外面的雪地上。
夏凌云还想吐,他在外面不进来,跑到悬崖边喝风压呕吐去了。
里面有一根木棍儿,比筷子稍微粗一点,我拿起来看,表面冻得硬邦邦地,我认为这东西没什么价值,便直接拿了起来。
这木头和令牌一样,明显它的材质没有令牌的好,成块成块地碎落。
奇妙的事儿就是这么发生了,这木料手感很沉,我以为是古人用来绑头发的,却发现这木料中间居然是空的,掉出了一个黄澄澄的小棍儿。
我用手一搓,居然是黄金。
还是王德法有想法:“这古人长了八百个心眼子,这家伙把抢夺来的东西换成了黄金,他也怕丢,所以把木头掏空,将黄金塞进去,小偷打开包裹肯定不会注意木棍儿,这吃人的货,拼了一辈子,给咱们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