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玛一听急了:“你凭什么说我嫁不出去?说不定有一天你要叫我一声王妃!”
吴具闻言眯起了眼道:“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那就劝你赶紧打消这个念头,那个位置你永远碰不到。”
连他这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王爷对王妃是极尽宠爱,甚至是睁只眼闭只眼得让她留在军中,在王妃失踪之后更是几尽暴怒。
拉玛不服气:“哼,你又如何得知,就算他有王妃又如何,我早就打听过,那个王妃没有背景地位,而我就不一样了,我是城主的女儿,我的阿大在这一片声望很高,各方面都比她强。”
吴具冷笑道:“依你看来,王爷会为了权利放弃家中的妻子吗?”虽然她说的条件确实有诱惑力,这些边陲牧民的人心有的时候确实不是那么容易收服的。
“当然,王爷是个聪明人。要是我和他联姻的话,很多历史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拉玛说。
吴具摸着下巴:“听起来确实挺诱人的。那么,本官就祝你好运了!姑娘好自为之。本官还有公务,便不逗留了。”说完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依照他对王爷为人的了解,王爷根本就不是个为了权利会抛弃妻子的人,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了,那也枉费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崇拜。
吴具走后,拉玛去了墨皓辰住的院子,守卫的士兵见是她,也没有拦。她走进了他的书房,房间里整整齐齐,没有任何多余之物。
她远远瞥见书案上有一块白色的绢状物,在一众笔墨纸砚中显得特别突兀,她好奇地走过去,拿起那手绢摊开。
那是一方手巾,不知是使用年限太长还是其他原因,看起来皱皱巴巴的,而在手巾的角落,歪歪扭扭地绣着一簇紫色的什么花,旁边还有个丑不拉几的字,她仔细辨认,认出是个“桐”字。
“哪来的破布?一定是王爷用来擦桌的吧!”她自言自语,那么优秀的人怎么会用这么个东西,遂把手巾叠起来将书案仔仔细细擦了几次,然后顺手扔到了一旁角落里。
第二天她听守卫聊天时提起,说昨日晚上王爷回来不知道在寻什么贵重的东西,寻到很晚。
拉玛很认真尽职地当着一个随侍,做着一个婢女应该做的事,她觉得日后要是嫁入王府,作为妻子也是要服侍好他的。
墨皓辰基本上只把这座宅子当作是休息之所而已,每日呆的时间不过几个时辰。
最近前线将士们接到的命令是确认对方踏入南朝国土挑衅,不管事大事小,一律就地正法。所以守城将士们撸起袖子放手干,既然他们的统帅都下令了便没什么好怕的了。
而此时,距离伊城一百里外的草原上。
“一群饭桶!”大帐中传来一声愤怒的吼叫。
帐中跪下的斥候瑟瑟发抖不敢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