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家这边做主的是钱富贵,他觉得女方虽然在长相上配得上自己的儿子,但他们家不能给儿子一丁点儿的助力,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
巧的是,女方嫌弃钱家的点和钱富贵的想法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就这样,双方的婚事就僵持了下来。
不过,俩没见过几面却看对眼了的年轻人都有些沉不住气,他们非对方不娶/嫁,这就让双方家庭选择条件可以提,但都各退一步。
女方家姓周,女孩儿单名一个燕字。
虽然白盏清的到来改变了一些东西,但钱荣的这个老婆却没有变,还是上辈子的那个。
这个周燕总的来说,也不是个善茬,不过这些留待以后再说,现在还是说一下两个人结婚前的“波折”。
周燕是周家的独女,所以周家提的要求是,除了按照周围人的平均彩礼标准准备之外,钱家还得给周燕找一个工作,然后让周燕每个月把工资的大部分交给娘家,这算是她赡养老人的费用。
钱富贵同意了彩礼的要求,但后一个要求在他看来完全是异想天开!
在他看来,儿媳妇进了他钱家的门后,那就是他钱家的人了,她创造的一切价值,得到的一切东西都该是他钱家的。
现在钱家提的这个要求,不就是明晃晃的让儿媳妇往娘家搂钱吗?说的好听是让儿媳妇赡养她爹娘,说的不好听点儿就是让他们钱家养着他们。
合着娶了个媳妇儿,还娶一送二,把媳妇儿的爹娘一并娶回家了?!
所以钱富贵觉得这个要求是一定不能答应的,否则一旦开了一个口子,就怕有一天这儿媳妇能把他们家给搬空了。
事情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后来经过多次扯皮,在钱荣和周燕时不时扯后腿的情况下,双方勉强达成了一致。
钱家还是要给周燕找一份工作,但她只用每隔三个月给周家拿回去十块钱就可以了。
周家不想同意,但相比较钱家的人丁兴旺,他们家实在是有些势单力薄,要不是仗着钱荣实在喜欢他家姑娘,这条件还真不一定能谈呢所以,最后他们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接下来,就是给周燕找工作这事儿了。
周家说的是等周燕上班了才谈让姑娘嫁过来的事情。
给张罗工作,这次就不能拿钱买了,因为“地主家的余粮也不多了”,范芳手里的那点儿钱,张罗下婚事倒是还可以,买工作就远远不够了。
就在范芳和钱富贵快要想破脑袋的时候,范芳突然想到了一件快要被自己遗忘了的事情——
当初蔺爸是在钢铁厂上班的,是一个技术工,后来他去世了,厂里也想着要照顾一下他的家里人,所以除了申请下来的赔偿金之外,他们又给范芳提供了一份后勤处打杂的工作,想着能让他们母女俩勉强糊口。
但毕竟一个技术工的工作置换成了一份杂工,多少是有点儿不公平的,所以当时厂里的厂长随口提了一句,说蔺清长大之后的工作到时候可以帮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