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目光灼灼望向不远处的出站口,面上一副‘任尔东西南北风’老神在在的样子,只是他那双紧握成拳的大手,出卖了他心中是多么的紧张。
他抬起手看了看腕表,距飞机着陆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他即将要见到心心念念的人儿。
不多时,出站口走出一群人旅客。
陆柏一眼就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人儿。
她,高领毛衣,外配着一件黑色风衣,蓝色紧身牛仔裤,搭着一双长筒黑色靴子,一头枣栗色的长发高高竖起,精致的五官完全展现出来,肌肤如雪,在灯光的照耀下更是白的耀眼。
这样有青春气息的打扮和她身上清冷的气质很是违和,有时那样的吸人眼球,让人抹不开眼。
看到这样的欧阳颖,陆柏的心怦怦直跳,如同他第一眼看到她时那般。
开学报到那天,他第一个到宿舍,等收拾好东西,他便悠哉悠哉的穿梭在校园里,欣赏着校园的美景。
当他来到校园西侧的花园时,不仅被锦簇的花团所吸引,更是被站在他斜对面,也欣赏着美景的人儿所吸引。
彼时的她,黑色T恤,外穿着白色防嗮衣,蓝色紧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头发也是高高竖起,不施粉黛,双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介于桃花运和杏眼之间的眸子,有点圆,波光潋滟,眼角眼尾却是锐利上挑,给其增添了几分清冷。
阳光从身后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一层光晕,从他的角度看,犹如仙女下凡一般,身旁开的正艳的繁花都失了颜色。
只是那一眼,她便入了他的心。
也是从那一刻起,开启了他对她长达十一年的爱恋。
这十一年的苦涩酸楚,无从诉说,也无处可说,只能埋藏在他心底。
【每一天都期待能和你见面,对你的爱是我曾经吸到肺里的烟,十一年是我最遥远的从前,想起我刚看到你当初的第一眼,那一天已藏在我的心里面,把爱恋改变成信念,如今的我丢了纯真的笑脸,现在的你添了成熟的容颜。】
《十一年》这首歌虽然不是自己的真实写照,但里面的歌词微微修改就是他的感受。
尤其是欧阳颖调任前跟他挑明,说她也喜欢傅庭逸十一年后,每到午夜梦回,他就喜欢听这首歌,听着听着,便不受控制的红了眼,千疮百孔的心隐隐作痛。
就如老傅劝他放下时,他说的那般,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说放弃就可以放弃的,有些人一旦入了心就是一辈子。她已经融入他的骨血里,这辈子我是忘不了了。所以我只能逆流而上,哪怕头破血流,遍体鳞伤,他也不放弃。哪怕是她结婚生子,我对她的爱也不会变,融入骨血的东西怎么变呢,除非他的血流干。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不过,他很庆幸,十一年的爱恋不是无疾而终,不再是独自唱独角戏,而是有了绝地转机。
海市,这个欣欣向荣的大都市,是块风水宝地,给他带来了好运。
今晚,是个好日子,将让他不再是爱恋于她,而是与她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