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艳明白二老能够做出这般选择已实属不易,若易地而处,她自认未必会比二老做得更好。
只是她毕竟不是二老,立场不同选择便不同。
于她而言史古莹可不是什么相处了四十年的亲人,而是偷了她人生的小偷!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史古莹不知情,龚艳也不愿意与她当普通亲戚来往。
既得利益者不无辜!
作为最低道德底线的法律,也写明了不知情的既得利益者要返还所有不当得利!
所有!
什么是所有?!
所有就是曾经获得利益的要全部返还,往后也不可再从中获利!
只是过往难再回溯,龚艳无法让史古莹把过往享受过的所有关爱返还给她,她唯一能做的是不让史古莹再借着史家的势获利!
当成普通亲戚往来,岂不是放任史古莹再借史家的势?!
这事儿她不答应!人善只会被人欺,若自己都不护着自己的利益,只会被人骑到头上欺辱!
更何况史古莹并不无辜,她知情!
虽无证据证明之前遇袭之事是史古莹所为,但龚艳知道幕后真凶一定是她!
史古莹不止知情,还想买凶杀她,说不定她以往的悲惨经历也有史古莹的手笔。
这让她如何能与这占了雀巢的鸠当普通亲戚一般来往!
她不答应!
她不止不答应,还要向史古莹讨回那些明面上无法讨回的债!
至于怎么讨,那只能让她家无所不能的欣欣帮着去讨,当然前提是不能对她家欣欣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
而现在嘛,该诉的苦得诉。
龚艳垂眸,声音有些飘,“半个月前,就在这间屋子门口,我差点就没命了。有人潜入了这间房子打开了煤气,还在门口拿着浸了迷药的帕子设伏,若不是我运气好,你们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存在。”
她原本就没打算瞒下此事,她要让二老知道史古莹的真面目。
二老听明白了这句看似没头没脑的话:龚艳这是在怀疑史古莹想害她。
他们并没质疑龚艳所言的真伪,他们虽然与龚艳接触不多,但通过她的过往了解了她的为人,知道龚艳并不是无的放矢胡乱造谣之人。
所以…..
他们的亲生女儿差一点就被人害死了……
害她之人很可能就是他们亲手养大的养女……
一想到龚艳差一点被害,二老就一阵后怕。
只是……为何警卫员调查到的资料里没有这一茬?难道说当初事发之后龚艳没报警?
梁清云心中一阵揪疼,紧紧抱住龚艳感受着她的真实存在,疼惜地说道:“我的亲闺女就是福大命大,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往后一定都会顺顺利利!”
史长庚也说道:“对!往后一定会顺顺利利平安顺遂!只是你这孩子遇到这么大的事怎么就不报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