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营销的本质是对一个品牌和相关合作公司的认识和欣赏。凭借营销这一理念,红牛成功地成为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
随着红牛在国际上取得巨大成功,许书标自然不会忘记回馈祖籍,于1993年在海南成立了红牛分公司,虽是内地的分公司,但主要市场是东南亚。
红牛进入内地肯定扑街,且不说“东方魔水”早于1984年火爆内地,当时两可乐同国产七可乐打的头破血流,而许书标也没指望红牛在内地赚钱,首要目标肯定是开拓国际市场了。
而内地红牛合伙人严彬也是个牛人,当了几年知青便偷渡到泰国,八十年代在曼谷从事房地产赚的盆满钵满,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
红牛在国际上叱咤风云,但在国内却不温不火,连健力宝都打不过,于是严彬和许书标促膝长谈,华彬集团要做红牛饮料在国内的市场,只要学马特希茨那样烧钱砸广告就行。
1995年,华彬集团牵头泰国天丝集团、华夏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合资成立了华夏红牛,泰国天丝集团的研发适合华夏的口味,双方签了50年的合作协议。
双方合作了17年的时间,即使华夏的红牛有着超级丰厚的利润,许书标一直都是遵守着自己的商业原则,毕竟当初红牛就是想要回报祖国的。
许书标去世之后,第二代继承人许馨雄对于巨大的利益不心动那就见鬼了,每年百亿的利润,而泰国天丝集团只享有4%的分红。
一个很搞笑的事情,当时内地红牛成立的时候,双方签了50年的合作协议,但内地商标法规定的是20年,这就非常尴尬了,你是遵守法律法规,还是遵守不受法律保护的合作协议?
然而更搞笑的是,许书标和严彬都是泰国人,泰国最高法院早就判决严彬的侵权行为,要求严彬停止侵犯天丝集团红牛商标权。
泰国法院审判当然没用,华彬集团的红牛又没在泰国销售,然而内地官司打了好几年毫无进展,等内地红牛商标到期之后,泰国天丝集团在内地推出了自己的红牛饮料,并且把奥地利国际版的红牛引入内地,吃瓜群众瞬间懵逼,这尼玛三个红牛到底哪个是哪个!
举个不恰当的栗子,路人甲和路人乙于七十年代签订婚前协议,双方婚后必须生十个孩子,结果后面法律规定只能生一个,这个案件太深奥了,法院必须等到他们生完十个孩子再研究。
很多时候,法律真的是一个笑话,例如人家印度,为了收购外企的韭菜,或者为了给外企开巨额罚单,国会直接修改相关法律,多少国际巨头在印度折戟沉沙。
红牛的商标之争,同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异曲同工,一场官司数年都没有打完,中资企业赚的盆满钵满,而外企即使最后判胜了,那点赔偿连数年打官司费用零头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