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厕所出来的万朔路过他身后,看见刘川电脑上的文档,好奇地俯身凑得更近了一些:“老四,你在写什么呢?”
“歌词。”
“我看看。”万朔把大半个身体都压在刘川的椅子上,仔细瞧了一会儿说,“这歌歌词挺好的啊,叫什么名字,我去搜来听听。”
刘川跟他玩了文字游戏:“这歌网上还没有。”
“难怪呢,我就说怎么没听过。”
两人的讨论被寝室里其他人听见了,李达陲问道:“什么歌啊?”
万朔把鼠标移到最顶端,照着标题念了出来:“My Love.”
“我的爱?”李达陲直译英文,觉得这个直译有点蠢,又说,“我的爱人?”
刘川说:“亲爱的。”
李达陲一脸吃到苍蝇的表情:“你突然叫这么亲密感什么,男男授受不亲。”
刘川差点翻了个白眼,解释道:“中文名叫亲爱的。”
“My love,亲爱的,的确比我的爱人要好唉。”李达陲觉得另一个意思也不错,“我觉得叫宝贝也可以。”
“还是亲爱的更好一点吧,宝贝有点太拘泥了。”徐马在座位上看书,抽空扶了一下下滑的眼镜框。
“我也觉得,亲爱的,既大方又浪漫,带着国人骨子里的含蓄。”
刘川把文档叉掉,怕这几个大嘴巴再讨论,明天就传到同学耳朵里了。
他转移话题道:“对了,游戏商城今天不是打折吗?你们都买了吗?”
一提到有戏,果然万朔的注意力就被吸引过去了,他不无炫耀地说:“那是当然,趁着这次折扣,我买了霸王全家桶,这下子就算玩到寒假也没问题。”
“全家桶要六千多吧,不愧是朔哥,出手就是壕气。”徐马冲万朔竖起了大拇指。
“小case,小case了,你要是想玩,我可以把账号借你。”
徐马欢呼万岁,马屁拍得特别响:“朔哥你是我滴神!”
李达陲从床栏探出个脑袋:“也算我一个。”
寝室里游戏瘾最大的万朔,其次的李达陲。原本李达陲在上大学前玩游戏并不频繁,因为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里度过,除了上课就是课外运动,所以他很少接触电子游戏,也只是在上计算机课的时候偶尔玩玩单机电脑游戏。
但是上了大学之后,万朔嫌自己一个人玩游戏太无聊,经常拉着寝室里人玩游戏。
李达陲和他玩的次数最多,刘川平时忙着谈恋爱没什么空,徐马也要看自己的漫画书,只有他俩,既没有恋爱对象聊天约会,也不喜欢看书,所以闲着无聊的时候就会凑在一块打游戏。
不过有万朔这个游戏高手在,李达陲的操作可以称得上是菜鸟。
但是除了他也没别人陪自己打游戏,万朔索性耐着性子教李达陲怎么玩好游戏,一来二去的,李达陲的游戏水平直线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