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胖子一想到仙丹,就瞬间接受了这个说法,连神仙都出来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这么说就说得通了,傲海那个家伙是一个活了很久的傀儡,有着自己人性的强大傀儡。我们前世跟他结仇,又会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三人不是坏人啊,傲海那个家伙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拽,但是个好人啊。”
老胡分析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多少得道高人都是一心安天下,但想法意见不合,大打出手。”
王胖子像是想到了什么,高声道:“会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被傲海这一派打死了,我们转世重生。傲海他们背叛民族,去了外国当间谍。陈薇不是说我们都一家人吗?”
杨凃说道:“何至于此,在那些高人眼里又怎么会有民族、肤色分别。再说,就算是有分歧,也不至于手足相残,你觉得傲海会杀我们吗?”
王胖子想了想,本能感觉傲海尽管厌恶自己,但顶多就是骂骂自己,动手的可能性不大。要是动手的话,自己骂他几次早就被打成猪头了。
三人在楼台上睡不着觉,分析着这些天的过往细节,傲海在灯塔国旧金山的唐人街一间酒吧里喝酒。
这座城市美国西海岸金融、贸易、文教中心之一,和洛杉矶一起成为西海岸唐人最密集的地方。
天亮之后,傲海穿好衣服,华裔女人恋恋不舍看着傲海的“魁梧身躯”。
“我们还会再见面吗?”女人温柔问道。
傲海说:“也许不会了,我回去下一座城市。”
女人问:“为什么不留在旧金山?这里有很多商机,你可以在这里定居做生意。”
傲海系上皮带,说道:“我要找人。”
女人嗓音略带紧张问道:“男人吗?”
傲海说:“有男人,也有女人。”
女人沉吟几秒,抬头问道:“他们是你的什么人?”
傲海说:“家人。”
女人顿时沉默,眼前这个男人出手十分大方。昨晚给酒保小费就有几百美元,全是崭新的钞票,就像是刚从银行取出来。
常年混酒吧的人,要么是爱喝酒、爱热闹的寂寞之人,要么多是晚上兼职挣点生活费的酒托。
看到这么一个财神爷,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依次上前,结果都被他打发走。两个做模特的金发双胞胎临走还骂骂咧咧,嘴里念叨着“居然看不起白人,这个该死的种族歧视混蛋”之类的话。
这让几个平时业绩一般的唐人女大学生眼睛一亮,各自鼓起勇气上前,最后却选择了她这个养着孩子的单亲母亲。
论姿色,她不如那些会玩的年轻少女,已经年龄接近30岁,一双手在后厨洗完水的浸泡下无比粗糙。论酒力,她也不如那些能喝的白人女孩们,喝多了还会吐,总之不会醉。
但她成了这个长相英俊唐人的酒伴,让一群把这个唐人当做目标的一干女兼职们愤色不已。对方也是奇怪,既不要她陪酒,手脚超级干净,也不要她劝酒,自己就不停拿着酒瓶,跟喝水一样一边喝,一边看着跳舞的人们笑。
在她和酒保的震惊中,他至少喝了几十瓶威士忌。
很少跟人去酒店的她,明明没喝几杯酒,但心甘情愿跟着这个看似豪爽,实则无比寂寞忧郁的男人来到了这间豪华酒店。
他长得很帅气,看似30岁的脸庞,隐藏着只有成年人才会懂的沧桑和忧伤。尤其是他的眼睛,那是一双足以引发无数女孩子怜悯的黑色瞳孔。
女人离婚后经历的男人不少,在美国这种自由开放的国度,一个女人平均一生会经历十几个男人,而长相出众的女孩子,往往会在大学毕业前完成这个基础数字,然后毕业后朝着30+前进。
但她从没发现原来和喜欢的男人一度春风一度会有如此身心融洽的感觉,这种漫步云端的心灵感受,让她头一次想鼓起勇气恳求留下对方的号码。
这是可能吗?自己不过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单亲母亲而已。而对方却是一个不缺金钱,不缺女人的成功男人。
女人还在勇气与自卑中来来回回,傲海穿好衣服掏出10万美元放在床头。
女人看到钱后顿时愤怒起来,强烈的自尊心让她高声道:“我不是妓女!”
傲海像是没听到,微笑道:“我知道你不是,但你需要它,不是吗?”
女人第二次沉默了,10万美元,相当于她3年的年收入,这还是算了她的洗碗、酒托、派单等所有工作。
“我不是什么好男人,女人长得越漂亮越会骗人,男人长得越帅就越花心。千万别找我这种男人,往往骗财骗心又骗色。”
傲海自嘲一句,转身离开,没有一丝犹豫。
羊糊涂,饥色后拗,龙马戍,猪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