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这个深山老林里游荡了半个月,可以说过的就是野人的生活。
半个多月没洗澡,没洗脸,两个人可以说非常的脏,谁看了都以为是乞丐。
最终,在汪泽的带领下,两个人走出了密林。
说是走出密林,其实也只是找到了来时候的路,这一找就是半个月。
他们来到的是之前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木屋,也就是里面住着一个女人的木屋。
这一夜,他们终于是找到了一个舒服睡觉的地方。
至于那具尸体,小哥选择将她埋葬在书屋下,算是一直守护这个地方了。
这一夜他们两个谁都没有守夜,因为这个地方很安全。
此刻估计汪泽都没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胡子邋遢的大汉了。
小哥也不知道是什么体质,居然胡子都没长几根,新陈代谢也太慢了。
第二天一早,汪泽和小哥开始顺着来时候的路向外走。
这一次,他们两个走的顺畅多了,因为没有了什么迷路的情况。
汪泽的一个特点就是走过一次的路,肯定就会记得,忘不掉。
为什么汪泽觉得小哥是路痴,就是因为之前没走过的路,小哥只能判断东西南北,却根本找不到哪里是向外走的。
他们的想法就是再次从进来的路出去,可是小哥却根本找不到,要不是汪泽通过辨别方向去找,估计他们还会在密林深处游荡,不断的尝试。
小哥也是人,终究是有自己的弱点的,可能他的弱点就是不太认识路吧。
又过了三天,他们两个终于来到大兴安岭的边缘地带,也就是他们进去之前住过的农家乐。
当他们两个出现在村子里的时候,一群玩耍的小孩直接就哭了。
“妈,山里的野人出来了!”
“爷爷,快救我,野人抓小孩了!”
……
汪泽看了眼小哥,他还是一脸淡定,仿佛说的不是他。
此刻的小哥简直无法形容,跟他之前的形象不搭边。
本来小哥是一个十分干净的帅哥,肤色虽然不白,但是显得很健康,主要是五官很帅,有气质。
可是现在的小哥,除了五官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头发都已经干枯炸起来,甚至有些头发都打结了。
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还有血没弄干净。
就这样了,他还是一副桀骜不驯的表情。
就他现在这样,要饭估计都没人给饭吃。
很快,那些孩子的家长,加上村子里的一些看热闹的村民就围了过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怎么看也不像是野人。
这时候,汪泽一眼就认出了之前住过的那家民宿的老板。
老板是个肚子很大的男人,还是个光头,很好分辨。
“大哥,你不认识我了?”
汪泽说着,就像凑过去,结果那些村民见状,飞快的跑开了,拉开一段距离。
“大哥,是我,之前在你们家住过的。”
汪泽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发,又用一副擦了擦脸,本来脸就不干净,这么一擦更脏了。
那个大哥没有认出汪泽,倒是认出了小哥,毕竟小哥的脸很好认,帅嘛。
“我记得你!”
他指着小哥,情绪有些激动。
“前段日子有两个人要进山,就是他们两个,后面还跟着一群人。”
他这话是说给村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