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也是库哈阿伽?”祝觉反问。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上位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马修斯无语了,“阿图姆他们家族口头流传的东西,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既然如此,那这个中策的执行,恐怕还是需要面临无数的问题。”祝觉道,“至于最后的下策嘛,无非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干掉所有的异邦战士。”
“干掉所有的……那可是一千五百个神佑战士啊,就算让我放血,我的血也不够用吧。”
马修斯已经开始考虑下策的事情了,对他而言,最后的这个选择,反而是最具有可行性的。
“喂,你不会是认真要用这个下策吧。”祝觉惊了,“说的好听叫下策,实际上不就是个馊主意吗!”
“就算是馊主意……事到如今,我也想不出比先生说的更好的办法了。”
马修斯摇头,“你不是说过吗?去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好。
我想来想去,我最擅长的,或许还是曾经在雇佣兵时期磨练的这一身杀人术了。”
“你可要考虑清楚了,一旦开始了战争,想要停下来,可就由不得你了。”祝觉道。
不知为何,看到马修斯如此认真思考下策的事情,祝觉心底有些许后悔。
“我考虑清楚了,打得一拳开,莫得百拳来。
如果不展现我们的力量,乌斯马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受到帕伦克、虚普西城邦的掣肘。
所以这一拳,不论上中下策,都是必须要打出去的,只是早晚的问题。”
马修斯叹了口气,又释然地笑了,“馊主意便馊主意吧,我又不聪明,对我来说,这就是最适合我的上策了。”
“好吧,既然你确定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祝觉伸出了三根手指,“怎么杀,杀多少,什么时候动手。”
“嗯,以我在雇佣兵时期学会的暗杀术,一晚上能处理个五六十人最多了。”马修斯道,“不过如果在他们的日常用水中加入我的血液的话,利用血的权能,不论多少人都能瞬间解决。”
“至于杀多少……祝觉先生,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