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烧锅?没听说过……哪整的?”
老爹不是神仙,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就像一个重生回来的人也不可能什么都懂一样。
“我从那边带过来的。”
“哪边?”
“就那边,你喝吧,别问了……”
“唉……”一声长叹,老爹双手擎杯,向着北面把酒杯举过了头顶,口中念念有词,缓缓将酒倒在了地上。
对待他爹,我爹从不吝啬,尽管我觉得他这个会计真是挺抠门儿的……
给我爹倒的酒,被我爹敬了他爹,我又给我爹满了一杯。
老爹几杯酒下肚,打开了话匣子,给我讲起了他爹的故事。
我默默地听着这些已经过时了的絮叨,不时互动,以使他觉得我在用心记。
某年,他的爹离开了三合堡;
又某年,他的爹回来了。
我爹说,他爹回来的时候已很虚弱,肩头上扛着两道由老茧构成的印迹……
交待了后事,爷爷就奔了西洼荒。
当人们七手八脚地把他从龙凤沟旁边的大柳树上解下来时,有年岁大的人说,他肩头上的两道印迹是常年累月“背花篓”留下来的。
花篓,背在有钱人的身上,是装饰,是秀儿;
我爷爷背在身上,是出门乞讨,是苦难……
他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过他的生活,看似让我这个孙子毫无颜面可言,可我并不觉得。
不是到了一定程度,谁愿意背着井离开故乡呢?
爷爷离开三合堡,是在选择逃避;
他也许知道,这个世界最易于对两种人宽容(或者说是拿这两种人没办法)。
一种,是背着花篓外出讨饭的我爷爷;
一种,是回来后就把自己挂在了树上的我爷爷。
一个人,已经到了这两种地步,还不被放过,就说不过去了……
(当然,也有埋了后依然被刨出来的时候)
……
吃过了饭,老爹一推碗筷,向窗外看了看,起身下地。
“爸,再喝一杯吧……”
老爹阻止了作势要倒酒的我:“不喝了,得去汇报思想了……”
……
老爹走进了寒风中,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不敢在1973年当着我爹的面捏起酒盅,但他走了我就立时胆气豪壮了。
对着煤油灯独酌了几杯后,我不禁感慨。
人这一辈子图个啥?
就说现在,好不容易争取到了一个自我独白的机会,你看——
说写书的那个人,用了314个字;
说我爹,用了1350个字……
到了我这里,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
唉!那就做个低调的重生者吧!
这挺符合我一贯谦虚、稳重的个性的。
就算在大漠的书里,我都低调到找不到我自己——
一文钱,是我的名字,从我爹那儿继承来的;
干了个买卖叫“英多”,是给妻儿的;
骂人、吐口水,没有一句是替自己在争取什么。
还有谁能比我更低调?
还有谁!还有谁!
……
算了,这一章的名字我得改改,就叫“我爹和我爹的爹”,因为这里没我什么事儿。
到最后,我还是单独出来和大家说说话吧,找一找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