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惜让他们烧了我的大军辎重和粮草。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冲阵了,然后被我的大盾兵,长矛兵和刀盾手教做人。”
荀攸点点头:“骑兵冲阵,虽然威势骇人,可一旦无法脱身,就会沦为步兵的靶子。”
袁谭笑道:“是啊,我吸取他的教训,稍作改良!
就是情愿让对方逃走,也绝不冲阵。
只有当对方大溃散的时候,才回去收割人头。
这个战法如果要命名的话,就叫做田楷战法吧,也算是纪念一下他!
荀攸:“......”
公子看似正直、宽仁,实则......任侠。
袁谭思索着道:“其实,我还用了一点心理效应,以马蹄声类比群狼的嗥叫,以箭雨类似群狼的撕咬,驱赶黄巾贼如羊群,去冲击他们自己的阵形。
如果数十万的战场上,这样一环套一环,甚至有可能由几千人的溃败,演变成数十万人的大逃亡。”
荀攸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袁谭看着不远处的马匹,脑海中忽然福至心灵:“这个马蹄声好像不够整齐,响亮。
对了,马蹄铁!”
这个时代,还没有马蹄铁这种简单的产物。
而骏马如果装上了马蹄铁,不但可以跑得更远,那整齐的马蹄声,恐怕会更加震慑人心。
甚至万一冲阵的话,马蹄铁踏在敌人的身上,也会更疼!
轰轰轰轰!
就在这时,天边一片烟尘卷起,烟雾中是整齐的马蹄声。
荀攸站起身子向远方看去,口中道:“太史子义到了!”
“也该来了!”
袁谭拍了拍手,却是躺了下去,“他还先出发的,我都打赢两场仗了,他还没到,真是有够磨叽。”
“鼠辈,逆贼,恶贼!”
还在骂街的袁卫们已经词穷了,听到了马蹄声纷纷回过头。
轰轰轰!!
纵横而来的骑兵,漫山遍野,六千匹骏马崩腾而来的气势,绝非是八百骑兵可以比拟的。
不多时,太史慈率众赶到,他把大军交于王门,自己孤身一人纵马而来。
看到躺在地上一脸笑意的袁谭,太史慈翻身下马,快走数步上前道:“公子,慈来晚了!”
袁谭拍了拍手,站了起来,指着前方的大营道:“别说我没给你留功勋啊,这大营里面有一万多的黄巾精锐,怎么吃掉他,好好想办法!”
“唯!”
太史慈长身而起,不过看着对面大营的壕沟、鹿角和拒马,还是陷入了沉思。
他的骑兵同样是轻骑,士兵们还着有铠甲,至于马匹,只有脖子前方挂着的草甲,和脑袋上的一块铁皮。
骚扰还行,攻击大营......
就在他眉头越来越紧锁的时候,荀攸忽然开口道:“一万多人总要吃喝,这营中也不知存有多少粮草。”
太史慈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他连忙抱拳道:“慈多谢军师提点!”
言罢上前请示道:“公子,慈率两千骑,绕开大营,断其粮路。
如此一来,大营中的黄巾贼必出兵或者撤退。
届时,公子可率一千骑及八百骑兵随后掩杀。”
“好!”
袁谭起身拍了拍手,“太史子义,要加油啊,这样下去,三尺之剑才能变成五尺,六尺!”
他现在还没有搞到宝剑,只能如此安慰太史慈了。
剑的长度,象征着身份的地位。
但也是一种象征意义,并不是强制性的,七尺剑也并非是天子专用。
就比如万岁,现在也不是天子的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