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醒醒,醒醒!
天快要亮了,你这是要干嘛,准备赖在这里不走了吗?
二蛋正准备再次提醒,岂料这匹跛马好似大梦初醒,又好似内心历经无数的挣扎,它终于说服了自己,做出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恐怖决定。
地下的断臂,沾染了泥土,混合了各种凶兽的鲜血,竟然一点也不嫌弃,被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吞入硕大的嘴巴之中。
它一副色眯眯很是享受的样子,就着泥土和各种混合的血腥当成调味的佐料,立马开始拼命地咀嚼这块刚失去活力不久的毛茸茸断臂。
二蛋愣住了,打死他也没想到,这匹怪马咋就自从进了圣山,突然之间变性子了呢?
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的乖巧,任凭自己指挥了呢?
它的饮食一直都是上好的草料伺候,平常的时候隔三差五的来点小酒吗?
对人类来说,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自是最好的搭配,但对马儿来说,吃肉的马,尤其是吃生肉的马,他可是第一次听说,也是第一次看见。
而且自从进了这圣山的范围,这跛马的身上多少有点不正常,时不时的有点狂暴的倾向,时不时地还想要脱离大部队,独自往圣山里某个特别的方向狂奔而去。
要不是二蛋拼命地拉住它,游说它,好话歹话说尽,或许这匹跛马早就跑的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虽然他牛二蛋走南闯北,见惯了各种奇事怪事,但马吃生肉这完全违背常理的事,发生在自己的老伙计跛马身上,他还是惊讶的嘴巴大张,足够塞进去一只大西瓜。
而此时的跛马,再无任何的矜持,它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地妄想一口吞下它认准了的绝世补品,或许和人类一样,拥宝自重生怕夜长梦多,担心被其他人抢走天大的宝贝。
但它还是小瞧了这块断臂,先是上面坚硬如钢刺的毛发,刺的它柔软的腮帮子满是淤血,差点一口喷吐出来,再然后坚硬的手臂,好不容易从边缘处咬住内里的一点骨肉,却是怎么也咀嚼不动,咀嚼不透。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说的就是此时的跛马。
虽然它遭受了一点小小的挫折,但跟着二蛋这么些年,除了相互之间痞痞的性格臭味相投,它自是近朱者赤地学会了一点牛二蛋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
它倒也干脆,一屁股坐下来,用前面两只坚硬的马腿紧紧地夹着这根断臂,先是把它固定好位置,不容易晃动,然后用它还算坚硬的牙齿,一根一根地先把那些钢丝般的毛发彻底地从肉骨里拔出来。
可能是毛发太多,这样拔下去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马月,他可是被诱惑的实在等不及了,干脆一嘴巴下去,紧紧地咬住一嘴的毛发,妄想一口气吃个大胖子,三下五除二拔除个干干净净。
这些奇怪的毛发,一根一根地拔出,以跛马的力量,倒也并不是很难,但这一截断臂就有数百近千根密密麻麻地缠绕在一起,自是一口拔了个寂寞。
它太兴奋了,以至于用力过猛,毛发倒没拔出来几根,差点把它一嘴的牙齿给磕碰下来几颗,疼的这马小子嗷嗷嗷嗷的直叫。
它这奇怪的坐姿,实在和一只啃食大骨头的狼崽子没啥两样,它欲食而不得的可笑样子,让身后的二蛋忍俊不禁,再次刷新了对跛马的认知。
原来动物,凶兽,乃至天地之间任何的生灵,他们一旦碰到自己中意的宝物,和世俗的人类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也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地得到,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跛马老弟啊,你这根要肉没肉要血没血的断臂,能有啥好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