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羽花费了一番功夫,彻底解决了十二金尸王。
龙骧虎威二军则是趁势掩杀,将飞僵军团彻底吞噬。
白羽满意地点点头。
“掌中日月!”
他将手一挥,身前空间猛然塌陷。
那方圆几百里的血肉峰林拔地而起,落入了他的掌中。
血肉峰林无疑是一件强大的血系宝物,白羽也不想浪费了。
他思考一番,将血肉峰林融入了血族圣器血杯之中。
于是乎,太白洞天里多了一座血池。
血池中央,有着白骨血肉凝成的山峰。
许多受伤的不死血蚁在血池附近取食鲜血,身上的伤势瞬间恢复。
不仅如此,它们的气息节节攀升,越发暴戾而邪恶,已经到了进化的边缘。
或许再有一个契机,不死血蚁就能再次进化。
对此,白羽十分高兴。
然而这时,有人比他更加高兴。
白象国,阎摩城。
阿米尔现在意气风发。
他坐在一座白骨战车上,白象拉车,百鬼开路,好不威风。
他的身旁,夜蜜天母那皱成一团的老脸上,也有了几分红晕。
“郎君放心,我已经派出手下所有士兵,全面搜查阎摩城,很快就能找到轮回信物了。”
阿米尔搂着夜蜜天母亲了一口。
“你可真是我的老宝贝,小心肝儿。”
他心中十分得意。
其他人想要获得轮回信物,要经过重重艰难,击败强大的死灵生物。
而他阿米尔,有夜蜜天母相助。
他可以在阎摩城中畅通无阻,还能让天母派兵搜查。
谁能比他更快?
而所需的代价,无非是美男计罢了。
阿米尔可是敢对蜥蜴和蘑菇亮剑的勇士,区区一个夜蜜天母算得了什么。
虽然老了点丑了点,关了灯都一样。
“哼哼,雪山上的轮回碎片,是我阿米尔的了。”
“或许等我取得轮回碎片,华夏虫王还在找轮回信物呢。”
他得意非凡,忍不住想要炫耀一波。
他二话不说,在方舟论坛上发了帖子。
“实名挑战华夏虫王!”
“我,阿米尔,已经进入阎摩城,成为阎摩城驸马。”
“我现在美人相伴,手握大军,马上就能取得轮回信物!”
“华夏虫王,你个垃圾,拿什么和我比?”
说着,他还配了一张白象拉车、百鬼相随的照片。
论坛上,许多人的注意力顿时被吸引过来了。
本着看出殡不嫌殡大的精神,众人纷纷留言。
“不愧是蜥蜴骑士阿米尔,竟然能够成为阎摩城的驸马。”
“阿米尔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别人还在打生打死,阿米尔大人已经走上了捷径。”
“哈哈哈,阿米尔大人一定是最早取得轮回信物的。”
“那什么华夏虫王,拿什么和阿米尔大人比?”
当然,也有人提出质疑。
“这不就是吃软饭吗?再说,她也太老了吧。”
阿米尔义正言辞地驳斥道:
“老什么老,那可是我心爱的宝。”
“华夏国有句古话,叫做五十而知天命。”
“看见五十岁的富婆,你应该知道,这就是你的天命之女,绝对不能错过。”
“凭本事吃的软饭,我有什么错?”
这时,白羽也看了一眼论坛,恰好看见了阿米尔的帖子。
他心中也不由得生出了紧迫感。
怪不得前世,华夏国没有抢到轮回碎片。
原来是阿米尔走了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