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她在供销社买过里面的蛤蜊油。
据说便宜又好用。
但用来用去,顾北北还是喜欢自己空间中的,于是便把蛤蜊油忘在了角落。
她手上的护手霜外包装是铝制的,里面还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香,原本包装上面还有很多的英文。
这要是放在以前,顾北北肯定是轻易不敢拿出来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大大的挤出一坨放在手心上,反正空间里的物资都能再生。
随便怎么用都行。
之后再均匀的涂满整个手,余量还可以涂一涂脚。
这一幕被一旁的刘淑君看了个正着。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上面满是红肿的冻疮,这都是冬天用冷水给李艾几人洗衣服的成果。
想当初自己刚来的时候,她的手虽然不像顾北北那样的白嫩,但也算是洁白光滑。
只不过短短几天就变成了这个模样。
想起在家的时候,母亲总说自己的手是天生该拿笔的手,所以从不让她做什么重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刘淑君眼中多了一丝怨恨。
能念书的女孩子,尤其还是能考上大学的,谁不是家里的宝贝疙瘩。
可能整个村子都未必能出来一个,考来首都大学的。
刘淑君当时在村里,那可是无比的风光。
街坊邻居的,谁见到她不得夸上一句。
刘淑君到京大的时候,是抱着很大的志向,想着一定要在学校里好好念书。
争取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好工作,最好是能留在京市。
等有了工作,她也可以把户口落在京市,到时候她就是城里人了。
刘淑君自小在山里长大,能考上高中已经是很让人难以置信的了。
上学的时候,只有离家三十里地外的县城中才有学校。
能在那里念书的,要么是厂里的工人子女,要么就是政府领导的孩子。
就只有刘淑君,是一个从乡下来的小土妞。
她早就受够了别人的白眼。
好不容易能离开那个让她讨厌的家,来到国家的首都,这个她平时只能在人口中听到的地方。
可是刘淑君发现,大地方的人并没有她想像的那样美好。
一样会对她土土的造型,跟晦涩的普通话,报以异样的目光。
真的是好香啊!
刘淑君的眼神落在一旁的顾北北手上。
眼中逐渐浮上一丝嫉妒。
凭什么?
难道就凭她有钱有背景,她就能轻易的拿出自己平时不舍得买的手油,去涂脚!
刘淑君从来没有见过那个样子的手油。
她只在供销社的时候,远远的见过蛤蜊油,就算是只要7分钱,她也买不起。
就更别提什么雅霜、百雀羚跟红梅、上海牌那些更贵的了。
而顾北北手里那种,远比她之前见到的还要好看。
淡淡的清香,乳白色的膏体,想来就知道一定不便宜。
可她呢?竟然拿来擦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