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要塞作为防线的最前沿,与后方联系的驿站自然是少不了。只是弃民区又有什么好联系的?是以夜歌才废了这么大的劲才找到一处驿站,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陈旧的小馆子里,也就只有一个懒洋洋的伙计。
“干嘛的?”伙计拉着声音说道。
“寄信。”
“这是标价。”伙计指了指一个牌子。
“十个金币是去哪?”唐棠一下子就看到了最高的一行,心惊的不行。
“帝都。”伙计懒洋洋地说道。
唐棠突然感到了不妙,说道:“你……你不会要寄到帝都吧?”
“是。”夜歌要了一个最大的信封,将准备好的东西塞了进去,写上了地址。
“十个金币。”伙计瞥了一眼说道。
“你疯了!十个金币,就是寄一份信,又不是运一座山,用的了那么多钱吗?!走走走,我们不寄了!”唐棠嚷嚷道。
“没钱寄什么信!”伙计不屑地冷笑了一声。
“狗眼看人低!像你这样的人,就算把信给你,你又怎么保证把信给我寄到?!”唐棠同样冷哼了一声。
夜歌及时制止住了唐棠,说道:“金币我没有,这个可以吗?”
伙计微抬了一下眼皮,拿过来夜歌手中的东西,拿出了一块翠绿色的石头,轻轻一点,石头变成了红色,立刻点头道:“成色不错,我收了。”
夜歌却一伸手,握住了伙计的手,认真地说道:“我的信,能寄到吗?”
伙计感受到了手腕上传来的恐怖力量,感觉自己摸手腕都要碎掉了,而自己却一动都不能动,冷汗直接从额头上渗了出来。
“能,能!”
“能就好。”
“多久能送到?”
“今天就送总站,大概五天就能到,五天!”伙计急忙说道。
夜歌松开了手,冲着伙计一笑。
伙计看着这个脸上还残留着稚气的少年,顿时感到了那笑容下隐藏的可怕,知道这封信绝不能随便丢掉,否则对方绝对不是个容易对付过去的善茬。
刚走出了驿站,唐棠就迫不及待地问道:“刚才那是什么?怎么那么值钱?那玩意儿你不是有一袋子吗?”一想到此,唐棠就满心的激动。
“确实有不少,这么看起来,我们一段时间里应该是不会缺钱了。”夜歌知道东西值钱,却没有想到会那么值钱。
“我又要暴富了?”唐棠兴奋无比地说道。
夜歌突然停了下来,看向了路旁的一个牌子。
“看啥?”
“这个雇佣兵团,收两个伙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