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就闭嘴谢谢。”
闫非假装哭泣,揉了揉眼睛,“小云奚一点也不温柔,就知道凶我。”
“别恶心人好吗?”
“说话委婉一点不好吗?”闫非起身,然后看着云奚,“看你这样子,好像完全不难过啊,是自愿的?”
云奚翻了个白眼,除非有病,要不谁会自愿啊。
闫非忽然笑了起来,握住云奚的脚踝,用力一拉,果然看到了腿上青紫的痕迹。“看来你们玩的很‘开心’。”
“啧。”云奚咋舌,然后笑眯眯地起身看着闫非,“喂,你想死吗?”
“什么?”闫非没想到云奚会这样说他,一时间愣住了。
云奚一脚踹向闫非的胸口,然后起身一只脚踩在对方胸膛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闫非,别随便动手动脚的,我不喜欢别人随便碰我。”
看着这样的云奚,闫非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小云奚,所以说这才是真实的你吗?那我还真是荣幸,只有我知道你真正的样子。而且,你这样踩我都没有用力,根本不疼,所以威胁无效。”
“本来就不是为了威胁你,我需要和你商量一件事。”云奚重新坐回床上,幽幽地看着闫非,“非儿还小,这事不能拜托他,所以只能和你说了。”
“可我为什么要帮你?”闫非侧躺着,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摸了摸云奚的腿。
“因为有意思啊。”云奚笑着拍开闫非的手,“你不是爱玩吗?这样的发展,你应该很好奇故事的结局吧?”
“确实,小云奚真了解我,这个忙我帮了。”闫非笑着答应了。
小说的剧情里,闫非是花花公子人设,只要他出来,那一定会去酒吧、KTV那些地方。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这样做只是觉得有意思。
毕竟其他两个人格,一个每天都很正经还性格暴躁,而另一个是小孩子,所以那两个人不会去那种地方。如果中途忽然变人格,那场面肯定相当有意思。说白了,这人就是恶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