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颇为老套,但搭配上精心准备的【神秘魔法书】应该会有不小看头。
他原本是这样觉得的。
但就在刚刚,他忽然灵光一闪。
既然故事老套,自己为什么不写一个新颖一点的。
比如说主角是一个网络作家,为了让自己的新书更具代入感花大心思创造了一本【神秘魔法书】,结果【神秘魔法书】成真了。
没错,他所谓的灵感,就是打算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稍加艺术加工再写成小说。
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我编造的魔法书成真了》。
发书的时候,再简短插入一段以第一人称写下‘本书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开头。
增添新颖度的同时,又可以掩盖‘本书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事实。
啧......光是想想,罗杰就觉得自己这个点子十分有意思且具有火的潜力。
灵感这种东西,稍纵即逝。
因此,他即刻停止了用小本本记录发现的动作,迅速打开电脑。
得益于强大的身体数值和高额的精神属性,罗杰的码字速度快得飞起。
在这普通而宁静的夜晚,他全程没有受到任何因素的干扰,仅用了十来分钟便码了接近七千字。
粗略一算,他的实际码字速度达到了恐怖的多字每小时。
按照一章两千字来计算,他可以在一个小时码出15章。
嘶——
罗杰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什么神仙速度。
如果不卡文的话,每天码字八小时,他可以用一周的时间写完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小说。
当然,即便罗杰因高额的精神属性,思维速度远超常人,不卡文也是不可能的。
主要是,他目前的经历太少,又没有大纲,想要写出吸引读者的情节确实需要花些功夫。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之前的经历,先简单列个大纲吧。”
下定决心后,罗杰起身拿了一些零食和一瓶快乐水,又用保温杯倒了一大杯温水。
嗤——
拧开快乐水猛灌一口后,罗杰重新在电脑前桌下。
啪啪啪啪——
急促的键盘敲击声响起,罗杰仿佛一个无情的码字机器,手指划出道道残影敲击着键盘。
没有扰人的杂音,没有奇怪的波动,没有奇怪的人上门。
在这平凡而宁静的夜晚中,只有阵阵急促的敲击声在这不算大的卧室中回荡。
微风吹过,荡起老旧窗帘的一角。
一缕初升的阳光在防盗窗那清冷的发射中,落在罗杰的眼角。
他眯了眯双眼,转头看向窗外。
天亮了!
“啊呜——”
打哈欠的同时,罗杰伸了伸懒腰,僵硬的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细小声响。
舒展了一下僵硬的关节后,他拿过旁边的保温杯。
喝下最后一口水润喉的同时,罗杰撇了撇电脑的右上角。
本次字数:
将近十九万字,用时7个小时左右。
我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