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诺宝才四岁啊,该教的不教,回去得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
全部人都做好以后,正式开饭了。
小诺宝虽然很饿,尤其这一桌子都是她的最爱她可想念方文静做的菜了。
但是这次她没有一拿起筷子立马给自己夹,她第一个是给洪老太太夹的,她夹的是一块炖得很软糯的红烧肉。
“村长奶奶,你吃红烧肉,这个红烧肉一看就炖得很软烂很好吃。”
洪老太太:“嗯嗯,好谢谢小诺宝,你也快吃。”
可是小诺宝还是没有自己吃,她第二块肉是夹给沈老爷子的,“爷爷,你也吃红烧肉,这个猪肉是自己养的,不喂饲料,所以肉特别香。”
沈老爷子:“嗯嗯,好好好,爷爷尝一尝,小诺宝,你快自己吃,你在京都吃不到馋坏了吧?”
小诺宝:“嗯嗯,是挺想念的。”
小家伙儿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了第三块肉:“奶奶,这块给你,你快多吃点,不能让爷爷给比下去。”
沈老太太:“好好好,奶奶一定不会输给你爷爷的。”
……
小诺宝把所有人的菜都夹了一遍,包括两个保镖和两个助理,还有洪小山和洪小军的都给夹了,最后才自己夹了一块放在嘴巴里。
“哇,好好吃啊!这个红烧肉真香,村长婶的手艺真是太好了。”小家伙儿一边吃着红烧肉,一边夸着李春娥的厨艺。
这样的夸奖真是再有说服力不过了。
李春娥见小诺宝这么喜欢吃自己做的红烧肉十分开心,她觉得很欣慰,虽然小诺宝去到了大城市,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竟然还是这么爱吃她做的红烧肉。
“小诺宝,你喜欢吃就多吃一点,我看你喜欢吃,比我自己吃还要高兴。”李春娥说道。
小诺宝点点头,“嗯嗯,我肯定要多吃的,我要吃三大碗米饭。”
此番豪言壮语一出,方文静和沈老爷子、沈老太太直接眼睛瞪成了铜铃状齐刷刷地瞪向了小诺宝。
小家伙儿立马意识到情况不对,“干妈,可以吗?”小诺宝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方文静大概犹豫了一秒钟,然后爽快地答道:“好,今天你就放开了肚皮吃吧,我批准了。”
听到方文静这么说,小诺宝高兴地咬了一大口还冒着热气的腊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