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创十五,有轻有重,流血不止。
但是。
他没有退缩,也不曾后背受伤。
杀,杀,杀。
杀个痛快。
哈哈哈。
诸葛亮说,敢死万人横行天下。
刘燕与麾下五百精兵,突击向前。死伤过半,终于杀穿了曹军骑兵,杀了不知多少人。
人人身披血色甲胄,人人气喘如牛。他们终于把刘燕送到了曹仁的的面前。
此刻烈阳如火,战正酣畅。
刘燕昂首骑在马上,身上的甲胄被鲜血染红,浓厚的血液顺着甲胄的缝隙,流向了裙甲,继而滴落在了地上。
有敌人的血,也有他自己的血。
十五处伤口,像是十五条毒蛇正在撕咬着他。很疼,很疼。
但他一点也不怕。
名叫肾上腺素的东西,让他的精神无比的亢奋。但奇怪的是,他的表情又无比的冷静,还因为流血过多,而有点苍白。
他抬起头来看向曹仁,微微一笑。
你逃不掉的。
事到如今,曹仁反而是冷静了下来。他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旁边,骑兵已经所剩无几。
再抬头看了看刘燕,甲胄浴血,布满了刀枪剑戟的乱战痕迹。脸色有点苍白。
刘燕以百战之躯,杀到我的面前。而我以逸待劳。
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想到这里,曹仁的眸中精芒闪烁。今天要是能宰了这竖子,就算是我死在这里,又有何妨。
趁你病,要你命。
“杀!!!”曹仁出手了,双脚夹紧了马腹,战马咴咴叫着,载着他冲向了刘燕。
这是今天的第一次。
他直面刘燕。
痛打落水狗。
“谁给你的勇气?”刘燕轻蔑一笑,然后双脚轻轻的夹紧了马腹,也冲杀向了曹仁。
双方迅速的相遇,然后几乎是同时刺出了手中的大枪。
曹仁的枪术极好,作战经验极为丰富。出枪的角度,时机几乎完美。双方交错而过。
刘燕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边肩膀,已经千疮百孔的甲胄。肩甲上,多了一个血窟窿。
真疼啊。
刘燕左手握着丈八银枪,抬起右手抚摸了一下伤口。
“噗嗤”一声。曹仁的脖子上多了一个血窟窿。他低头看了看,然后苦笑了一声,身躯摇晃了几下,整个人向前栽倒在了地上。
“噗嗤,噗嗤。”他脖子上的伤口,在不断的大量的喷着鲜血,也带走了他所有的生命力。他睁着眼睛看着前方的一匹失去了前腿,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战马。
此生的记忆,就像是电影一样。在他的脑中回放。
年少时我好勇斗狠,常游侠在江淮之间。经常杀人越货,不守法律。长大后,我克制自己,变得奉公守法。
孟德起兵之后,我治军严整,攻城略地所向无敌。
直到赤壁。
今日虽死,但我也没有遗憾。
真是精彩的一生啊。
想到这里,曹仁彻底的停止了呼吸,眼睛也渐渐的暗淡,最终失去了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