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陆小凤举杯,江隐和公孙大娘也跟着一块。
三个酒杯相碰,随后三人一饮而尽。
“真是痛快啊。”
一杯酒入肚之后,陆小凤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酒对他来说,实在是好东西。
不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他都乐意喝上几杯好酒。
而今晚的他确实也需要酒来安慰。
失去了一个朋友,对他来说是值得伤心的。
“江兄,这次多谢你帮忙,和你一起办案,真是愉悦。如果是我自己办案,虽然也能破案,但估计会多花不少时间,也会多绕几个弯。”
陆小凤敬了江隐一杯。
江隐举杯,笑道:“些许小事而已。陆兄今日求一醉,我定当奉陪。”
说着,他便喝下了杯中酒。
“江兄此言何意?”
陆小凤心中一动,似笑非笑地看向了江隐。
“难道不是吗?陆兄想必因为金九龄的死,心中难过吧。他虽然是个大奸大恶之人,但毕竟是你的朋友,朋友身死,你又岂能不难过?
或许你会反省自己,为何之前一直没看出金九龄是这般恶徒,但从前朋友的情义却不是假的。
一码归一码,该难过难过,该开心开心,世事本如此,何须分得太清?”
“哈哈哈!果然是知我者江兄!为了此话,也该浮一大白!”
陆小凤大笑。
他好似要将心中的郁闷和悲伤一块都笑出去,然后再次变回那个潇洒的陆小凤。
因为他的悲伤,少有过夜。
看着眼前这两个惺惺相惜的男人,公孙大娘露出几分感兴趣的神色。
她行走江湖多年,遇到的人不计其数。
但如此有趣的两人,却是少见。
现在的她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江湖上会有那么多人喜欢陆小凤。
哪怕知道他是一个风流浪子,依旧有人不断地喜欢上,和他春风一度。
因为有些感情,并不需要结果,只需要过程。
而陆小凤无疑是这样一个有魅力的男子。
那种气质对绝大多数女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但今天,公孙大娘发现了另一种选择。
江隐。
他看起来并没有陆小凤有趣,却有着一股君子之风。
为人处世,总是能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就好像他在时时刻刻照顾你的感受。
哪怕是陆小凤这般人物,也会被江隐的这种气质所打动。
如果江隐是个女人,说不定真能征服陆小凤,让他不再当一个浪子。
“有意思。”
公孙大娘笑了笑,自顾自地喝了一杯。
“公孙姑娘,你的红鞋子是个不错的组织,不过日后行侠仗义,还是需要注意分寸,江湖中有太多不能招惹的存在,现在的红鞋子,还没有强大到可以抵挡所有风雨。”
江隐看向公孙大娘,轻声说道。
“这一点,我也知道。不过有些事情,却不能等。好在红鞋子已经初具雏形,日后只需慢慢发展壮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