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叶慕诗不准备碰运气。
这事情还是得主动出击。
流行的因素无非就那么几个。
一是少数人驱动起来的。这就需要有几个与众不同的人,通过自己的社交能力、活力、热情和魅力把这样东西这件事物传染给大家。
二是需要有一定的传播力。如何使信息更易传播,如何使这样产品或者观念,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产生好奇心,并且形成一定的记忆力和驱动力,才算是完成了。
三是环境的威力。人身处一种环境当中,长期被同样的事物同一种元素影响和感染,那么长此以往,这个人就会产生强烈的趋同感,想要去效仿或者模拟这种行为,如此便可形成一种流行趋势。
所以流行这种东西,是可以被制造出来的。
如今,叶慕诗便想成为那个时尚的缔造者。
这件事情操作起来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很多东西她结合后世的一些经验,很容易就能知道该如何操作,因为这相当于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办事。
难的是如何把控这当中的细节,做到浑然天成,而非拙劣的模仿。
叶慕诗想了想,这事还非得找几个有身份地位的女人才能做成。
像什么官太太和富商太太们,这些人中间谁一旦新起个什么来,惊艳四座,便会引起众人争相模仿,那这流行风行标,就在无意之间被树立起来了。
可尴尬的是,她如今的身份压根不认识什么官太太富商太太,想要促成这件事情,怕是还得费一番工夫。
她把自己的想法和顾昀笙说了说,想叫对方替她拿个主意。
顾昀笙的回复是,等。
叶慕诗就只好先等着。
但也并非干等,而是提前做好了方案写了计划书,免得到时候实行起来一团乱麻。
望书阁。
齐耀明被困在地下水牢,恶狠狠地跟看管的人骂着沈修泽。
看管的人是郑嘉明精挑细选的心腹,就是为了防止齐耀明从中作梗,自然是不予理会。
齐耀明骂累了就开始哭。
人不撞到南墙的时候,基本上很少产生后悔的情绪,但如今的齐耀明,已经不单单是撞南墙的事情了,甚至已经死到临头。
所以此刻后悔的情绪一浪接着一浪,快拍得他跪趴下了。
他知道自己不能松口,一旦松口,沈修泽一定会第一时间杀了他。
所以哪怕被百般折磨,也还是想留着这条命,苟活,幻想着自己能够逃过一劫,再找沈修泽叫板。
沈修泽进入水牢之后,听到的就是沙哑的嘶吼连带着低声的呜咽,像困兽。
他一步步地走近牢笼。
齐耀明听到脚步声,抬起了头。一双通红的眼睛,死死地瞪住来人,紧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嘶哑的喉咙叫他的笑听起来特外怪异和变态。
“沈修泽,你来了啊。”说完这句话,齐耀明猛地咳出一团血。
沈修泽心无波澜:“齐耀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呸!”齐耀明啐了一口痰,把嘴里的血沫子吐掉,“沈修泽,你根本就不懂,在底层挣扎的人,每日里活得有多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