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姆斯先生家中有几个儿子?”
“三个儿子。”莱姆斯虽然好奇,但还是如实回答。
他这辈子再发现没有能生出女儿的本事后,就和妻子不再为了生女儿而努力,而是直接将朝朝当成了女儿来疼爱。
所以他才会想要将小儿子帕德里克嫁给朝朝,只为了彼此之间建立起更加亲密的关系。
在他看来,帕德里克未必对朝朝没有意思,只是面对朝朝,太没有自信了而已。
“那真巧,我也刚好有三个儿子,星河就是我的小儿子。”瞿母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朝朝,颇有一语双关的意味。
朝朝瞬间明白了瞿母的意思,然后脸颊迅速泛红,不自然的侧头看向窗外的风景,以此避开两位长辈的调侃。
“什么意思?”莱姆斯一头雾水,他虽然中文说的溜,但仅限于认得字,更加深层次的理解他就不行了,尤其是现在瞿母这种话里有话的,他是真的理解不了。
“莱姆斯先生想的,和我想的一样,我们两个这样叫做不谋而合。”瞿母笑眯眯的解释,但心里却对莱姆斯起了警惕之心。
哪怕他刚才的话是在夸她和星河,她也不能让这些糖衣炮弹给迷惑了。
朝朝只能是她瞿家的儿媳妇,如果儿媳妇不行,她也不是不能让星河入赘。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痒,已经有一个瞿星海了,就不怕一个原本她就动过这个念头的瞿星河。
“不谋而合?”莱姆斯依旧满头问号的看着瞿母,嘴里重复着不谋而合这个成语。
恕他才疏学浅,不是很能理解这个成语中的意思。
随后,他灵光一闪,瞬间明白了过来,震惊的看着瞿母惊呼“哦,我的天啊!你们华国人不是最在意这方面的事情了吗?”
莱姆斯瞪大双眼,再也维持不住绅士的形象,按照他了解的,华国人将男人嫁给女人这件事情,不是视作耻辱吗?
怎么,她?
“这有什么,如今都是新时代了,那些糟粕早就该废弃了,对于孩子们的嫁娶问题,我可是很开明的。”瞿母不甚在意的摆了摆手,说的那叫一个风轻云淡。
她这辈子生了四个孩子,有一个能给瞿家留个香火就行了,现在年轻人思想开放,并不在乎这些旧俗礼制。
再说了,难道嫁出去的孩子生的就不是他们瞿家的宝贝了?
这简直就是悖论。
“哦,我的天啊,您的思想真的很开放,这让我叹为观止,美丽的女士,你真的很棒!”莱姆斯回过神,立马称赞出声,并且毫不吝啬的堆叠了一串儿的语气词来表达他内心的激动。
难觅知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