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许攸照例跟在姜明珠身边充当拎包小妹的角色,结果在某餐厅碰见姜明珠几个好友,几人一番商量后决定去郊外的马场玩玩。
明珠小脸噙着笑意,眉飞色舞道:“钱叔叔的马场里,还养着我的小马呢,不知道它现在长得有多高了。”
姜明珠十岁生日那年,母亲姜红送给她一匹品种矮脚小马,一起送出的还有开辟在帝都郊外的一片私人跑马场。
但姜明珠名下的产业地块很多,小马和马场带来的新鲜感很快被冲散。
半个月后,她就再也没去过自己的马场。
后来姜红把马场那块地卖了,小马交给了自己的一位友人喂养管理,姜红是不可能同意女儿把马养在姜宅的。
姜大小姐只是突发奇想,想到自己拥有的众多物品中还有一匹马,便心血来潮地想去看一看。
许攸跟着一大群人出行,姜明珠身边左右环簇,她只能挤在最后一辆车的角落。
马场是会员制,整个帝都最贵的私人马场。马场主姓钱,是姜红的朋友,素来与姜家也有些生意上的往来。
姜明珠虽不常来,但门口的马场工作人员却认识姜明珠这张趾气高扬的脸,连忙端上笑容,上前带路。
“姜小姐,您来了。为您准备了贵宾室,请这边来。”
剩下被挡住身形的一个工作人员,慌忙转身,按压住耳麦,通知自己的经理。
“经理,不好了,姜明珠来了!”
工作人员大惊失色,语气仿佛是狼来了。
贵宾室内,经理同样轻轻按压了一下耳麦,皱起眉,但又很快松下。
他望向对面的年轻夫妻,其实准确来说,是看向夫妻中的丈夫。
经理脸上重新挂起笑容。
“霍总,最近新进了一匹纯血马,如果您想看看,我现在就可以带您去。”
霍言珩轻轻抬起眼眸,看向旁边的人。他没说话,分明是问询的意思。
女人轻轻点了点头。“可以,珩珩想看小马吗?”
最后一句话,含着笑意。
旁边正在小口啜鲜榨果汁的霍言珩,抬起一双酷似爸爸的漆黑眼睛,轻轻地嗯了一声。
冷清清抽取一张纸巾,轻轻将他唇边的果汁给擦拭掉。
经理额头起了一层冷汗,是他看走眼,没想到两人之间掌握话语权的,居然是霍总的夫人。
怎么说呢,这位比电视上看到的更好看。
人家老公都在,经理怎么敢直接看,垂下眼的时候,眼角余光只瞥见她放在黑丝绒长裙上那一双皙白纤细的手,是养尊处优的手。
黑映白,白腻得晃眼。
经理有些晃然。
记得霍夫人在综艺里干活下厨都是一把好手哇。
经理站起身来,语气恭敬道:“霍夫人,霍总,咱们走吧,我带你们去看看。不过这匹马性子太烈,不能靠太近。”
说起来霍景森来的也巧,马场前几日新进了这一匹纯血马,性子很烈,目前还在驯。
三名试图驯服它的驯马师,一个差点摔断脖子,两个摔裂了腿和胳膊。
钱老板暂时不敢让人再驯了,眼见着人力损耗这么高,若是再出事不好。
只想着若是能请到本事更高明的驯马师,届时再提。
烈归烈,的确是匹好马。马性子烈能是马的问题吗,分明是驯马师的本事不到家。
姜明珠从平板上只看了一眼,立马就爱上了这匹马。
她指着平板上那匹身形矫健,鬃毛飘逸的烈马,一语定音:“这匹马,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