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充沛的晋国从来就没有拉未经训练的人凑数的先例,更别说拿奴隶当士兵纳赋这种事情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晋国显得很困难,当时的众卿大夫宁愿带未满编的军团出征,打的还是劲敌楚国。
这是晋国权贵的强迫症之一,他们更加明白的是兵在精而不在多,深切知道乌合之众再怎么多也不堪用。
智宵有点回过味来,心想:“刚才是谁要求四个军团一块出动的?”
如果仅是出动一个或两个军团,到底应该是由哪些军团出征?
与诸侯会盟再组成联军这种事情,无可能让中军缺席的嘛。
中军是一定会出征,再加上哪一个,不是四个军团齐出动,就要好好想想谁吃亏谁占便宜的事情了。
现在的卿位排序是:中军将赵鞅,中军佐韩不信;上军将魏侈,上军佐智申;下军将智宵,下军佐魏驹;新军将韩庚,新军佐赵毋恤。
一定会有中军,等于说赵氏与韩氏肯定要出兵。
再出动上军当然最好,四个家族也就一块齐活了。
关键问题在于什么?中军和上军出动,国内就剩下一批小年轻,老一辈肯定不想看到那种情况啊!
可是,出动新军就是韩氏最为吃亏,最占便宜的成了智氏;选择出动下军又不是赵鞅所愿意接受,要不然中军搭配下军就显得很合适。
智宵主动问道:“新军佐现如今在‘鲜虞’城,正卿可决定何时宣战?”
魏驹脸色怪怪地说道:“赵氏方与狄人联姻,随即带兵讨伐,实属……”
后面的话没说,意思却是很明显。
用三个字来说,大概就是:造孽啊!
众卿大夫到齐,作为正卿的赵鞅理应挑起话头,提到邀请诸侯到“任(商任)”进行会盟,同时提前告知诸侯应该带多少兵力前往会盟,会盟完毕直接兵发中山国。
那个“任”在“邯郸”北部,很是靠近大河上主干道。
当地属于一马平川的地形,有足够的空间汇聚大军,并且除了在大河边上之外,离鸡泽也很近。
最为重要的是,在“任”进行会盟完毕,只需要花费不到六天就能大军杀入中山国的势力范围。
“臣拟定召集郑、卫、曹、宋、吴、鲁、齐、代、秦、邾、滕、……”赵鞅足足说了将近二十个诸侯国的国号。
用的就是“召集”这个词,不是“邀请”。
要不怎么说晋国是霸主国,用词就是那么严谨。
晋君午当即拍手较好,看上去很是兴高采烈。
诸夏大地已经好久没有这等规模的诸侯会盟,久到让晋人快忘记先辈是如何地向诸侯挥斥方遒了。
且不说召集诸侯是要干什么,晋君午仅仅想到可以像在众诸侯面前作威作福,瞬间差点没达到精神高朝。
智申与魏侈在面面相觑。
韩不信找不到人对视,呐呐地问道:“且不说齐国,吴国可能前来会盟?”
赵鞅看向韩不信,说道:“今次召集,若有诸侯不至,亦于我(晋国)有利。”
晋国发出邀请,不来就等于自绝于晋国,也是自绝于天下。
毕竟,晋国还是公认的霸主国。
同时,晋国召集诸侯会盟,不就是狄人建国,为了保证诸夏文明不受到威胁,列国都该出力吗?
所以是,到时候哪位诸侯不来,等于不承认是诸夏的一员。
既然有诸侯不承认自己是诸夏的一份子,等待众诸侯跟中山国打完,再联合起来顺道去收拾,很是合情合理吧?
至于为什么召集名单里面没有楚国?真不是赵鞅刻意将楚国排除在外,讲事实就是楚国从“问鼎轻重”之后就不再承认自己为诸夏的一份子了。
因此,晋国带着一帮小弟跟楚国交战,既是打争霸战争,何尝不是两个文明之间的较量。
楚国后面为什么又变成了诸夏的一份子?首先是打不过以晋国为首的诸夏集团,再来就是第二次“弭兵会盟”之后志气消沉,更重要的原因是被吴国打得太惨。
连吴国都打不过,楚国很怕再被晋国针对。
到后来进入战国时代,秦国、赵国、魏国、韩国、齐国、燕国都认可自己是诸夏的一员,能不让楚国举目四望之后心中揣揣,害怕自己过于“独立”而陷入举世皆敌的绝境吗?
在现实的逼迫下,楚人只能重新承认自己也是诸夏的一员,以这种方式换取不被过分针对。
“赵鞅还真是够狠,也找到机会就见缝插针啊!”所有卿大夫都是类似的想法。
一下子召集那么多诸侯,到时候要是来者寥寥,晋国丢人是一方面,作为元戎的赵鞅就要承担晋国内部与外部列国的压力。
说被找到机会见缝插针,主要是赵鞅办成了这件事,威望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又是魏侈率先赞同。
其余人自然没有反对的理由。
无论如何召集看看,受邀者越多会让晋国更威风,所有晋人在心气和自信心方面都能猛涨,届时智氏、魏氏或韩氏说什么都不能明着针对赵氏了。
若是真的来者寥寥,背锅的就是提议者赵鞅,到时候可没有灰溜溜下台就算完这么回事,只剩下赵鞅自戕谢罪一条可选。
众多的队伍出“新田”向列国而去。
这些队伍都是使节团,负责抵达列国都城,谒见该国之君进行召集,再讲清楚为什么要会盟。
因为参与者众多的关系,再来也是季节的原因,会盟时间定在了明年的夏收之后。
也就是,等诸侯荟聚,算上诸侯启程赶路的时间,正式展开会盟起码是进入秋季时节了。
赵氏、魏氏、智氏、韩氏商讨之后,各自派出一千人提前抵达“任”这个地方,着手修建会盟台这种玩意。
剩下的就是等着获得诸侯的回应,看看哪位诸侯应邀,哪位诸侯拒绝,又是哪个诸侯连回复都不给。
有这一段缓冲期,赵毋恤等赵氏的人也有充足时间离开中山国,算是赵鞅的私心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