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作为大夏国首都,整体城市规划绝对是在全国城市前列,像流浪汉这一类人几乎已经完全销声匿迹了,怎么可能还大白天的这么明目张胆地四处乱逛?
想到这,卓世峰下意识往一旁挪了几步。
前段时间京城降温,里外衣服都是长袖,走在路上才勉强不冷。
按理说冷空气下,空气流动速度应该更慢一些才对,可流浪汉身上的酸臭味像是无孔不入一般窜入卓世峰的鼻腔,差点没让他当场吐出来。
就在卓世峰唯恐避之不及的时候,那流浪汉也学着卓世峰的动作,再次站到了他面前。
卓世峰:……
流浪汉衣衫褴褛,裸露出来的肌肤上也都沾满了泥垢,头发很长,由于长期没洗,已经油到凝结在了一起,都能擀毡了。
看着像是一个男人,一缕缕的长发后是一双直勾勾的眼。
他就这样盯着卓世峰,像是在确认着什么,然后动了动唇:“颜色?”
“你神经病吧?”
卓世峰被这么盯着,只觉得鸡皮疙瘩一阵泛一阵的,路边偶尔有人路过,见此也是捂着鼻子脸露嫌弃地特意绕开一大段距离。
见卓世峰想走,流浪汉不依不饶。
“颜、色!”
“什么颜色?你再这样我就报警了!”
只要卓世峰挪步,流浪汉快他一步拦在他面前,见流浪汉身上脏兮兮的,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传染病或是跳蚤之类的。
卓世峰也不敢逃跑,怕激怒了流浪汉,然后被他扑倒。
“颜色…你喜欢什么颜色?”
卓世峰被缠的实在不耐烦了,吼道:“绿色!我喜欢绿色好了吧!”
吼完,卓世峰就见流浪汉一动不动地看了他好一会,然后慢慢转身离开。
卓世峰重重舒了口气,看着流浪汉离开的背影,忍不住呸了口,“马德!神经病!”
他自小欺软怕硬,眼见着流浪汉离开,这才用咒骂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李淑梅没能讹到温姝的钱,他又遇到了这么一个怪人,卓世峰的心情自然说不上美妙。
尤其是想到温姝踹了他之后变得这么漂亮和有钱,心里更是一阵心疼,这些本来都是他的……
想着,卓世峰低下头,掏出了手机,他就不信了,如果事情闹大了,温姝还能这么淡定吗?
… …
下午五点到七点间正是晚高峰,这个时间段,本就不算宽松的地铁和道路变得越发拥挤。
这个时间段,人们常常都会看手机刷视频打发无聊的路上时间,也是一天中,微博客户浏览量比较活跃的时段。
一条热搜悄无声息地挂在了热搜榜单的尾巴上,标题并不算有噱头,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温姝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