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琼与老范继续在凶案现场勘查,他们要求林川坐在门厅的柜台后面,绝对不许乱跑,等候着他们处理完事务一起回到警局。
现在林川的身份完全变了,由一个记者,一个房客变成了一个受害人,一个重要的证人。
林川知道这一天又不可能上班了,坐在柜台的后面思忖着如何向燕妃子请假,按照苏琼的意思,暂时不要向燕妃子说明真相,否则她一定会让林川将这个案子跟下来,有媒体的介入对破案起不了任何积极的作用。
媒体其实也是很功利的,像这样一个发生在贫民区的案件,即便他们有所耳闻也不会注意的,好像穷人的命真是不太值钱似的。其实事实也是如此,一个知名人士的小狗被汽车刮了总比一个平民百姓横尸街头更能令报纸畅销的,这是一个社会现象,媒体只是扮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而已,林川这样想着。
坐在柜台的后面真有些无聊,几名警员在询问着那些衣衫不整的房客们,乱嘈嘈的样子似乎也没有什么新的进展,这从警员与房客们的脸上便可以看出来。
旅舍外是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么早他们竟然能够起床聚集到这里来,看来发生命案的消息传播得的确很快。
林川觉得自己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猴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议论。突然,林川在人群中发现了对面酒吧的老板,光着膀子正好奇地看着这边,他的身边那个名叫小六子的伙计,也伸长了脑袋睁大眼睛张望着,表情看起来很严肃,也很紧张。
林川立即站起来向酒吧老板走了过去,由于看到林川与苏琼老范有交谈,所以那些警员们并没有阻止他的行动。
“听说是刘姐?”酒吧老板见到林川走了过来急忙问道。
林川点了点头,随即反问道:“昨天我喝多了?”
酒吧老板正沉浸在无法接受刘姐死亡消息的悲痛中,听到林川的问话说道:“是啊,那个戴帽子的人将你扶回去的,而且是他给你结的账!”
“这个人你真的不认识?从来没有见过?”
“不认识,好像从来没见过。”酒吧老板摇了摇头,然后转向旁边,“六子,你见过吗,就是昨晚和他一起喝酒的那个,戴个帽子!”
“没见过!”小六子回答得十分干脆,然后说道,“老板,我回店里了!”说完,他转身挤出了人群。
“怎么了这是,这孩子挺爱看热闹的!”酒吧老板嘟囔了一句,转头问道:“那个人有什么问题?”
林川无奈地说:“我钱包和手机都不见了!”他没有向酒吧老板细说自己被绑起来,差点被人杀死的可怕经历。
酒吧老板愣了一下,笑了:“哥们,看来你遇上手儿了!不过那主儿还挺有胆,得手后又去酒吧喝了一通才走的!”
“手儿”是隍都城里的黑话,指的是那些骗子或小偷,这些人常常故意与你搭讪,然后趁你放松警惕后盗取或骗走你的钱财。
“又去喝了一通?”林川惊讶地问道。
酒吧老板点头回答道:“没错,大概是把你送回来之后便又回到了酒吧,大约三四点钟时才离开的。”
林川心中的疑虑更大了,但面对酒吧老板,还是故作气愤地说道:“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好歹得把身份证给我留下啊!”
酒吧老板显得很仗义:“没关系,我给你做证,你昨天喝多了,我和伙计都亲眼看到了,还有我一些哥们,没事的……”他的话突然停了下来,眼神看向林川的身后。
苏琼此时走了过来,不满地说道:“不是叫你别乱跑吗?”
酒吧老板接过话来:“他昨天晚上在我酒吧里喝多了,许多人可以做证的。”
苏琼抬眼看了一下对面的酒吧,然后看了一眼林川,林川点了点头。
苏琼问道:“你是那个酒吧的老板?”
“是啊!”
“认识旅舍里的人吗?”
“当然认识,街里街坊的。”酒吧老板充满自信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