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俨是黑骑军里最出色的统领,他身手了得,骑术一流,才二十六岁,就坐到千总的位置,正觉得自己春风得意马蹄疾,谁想到突然有一天,他被皇帝送给了宣武侯做私兵。
宣武侯在军中是个传奇人物。他们都去看过他的比试,就算没亲眼见过,也听过。
虽然心里佩服,却从未想过要成为他的私兵。毕竟,黑骑营是章齐最精锐的军队,而他们,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从正统军突然变成私兵,这落差……
可他们还来不及难过,就被宣武侯带往北地。
出发的那天早上,宣武侯只是打量了一下队伍,就指了曹俨说:“这支队伍交给你。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来处理,不要来烦我。”
然后曹俨发现,宣武侯是真的不管事啊。
一路疾行,除了吃饭睡觉,都是在路上。宣武侯不用休息,他也经常连人影都见不着,不知道去了哪里。
队伍里不是没有人偷偷抱怨的,辎重难行,但每日必须要到达指定地点才能停下生火造饭。
日复一日,最初只敢偷偷抱怨,但随着苏清泉离队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可能连夜间都见到他时,两千人中,已经可以明显听到不满的声音。
大家都是从几万人中拼杀出来的精英,自然是心高气傲的。一时慑于宣武侯的威名不敢多言,但天长日久的,难免心思散漫,再说他又万事不管。
这种不满一天天地累积,甚至有人在说,宣武侯是不是盛名之下,其实难符?
可这一切,在那天来临时,悉数瓦解。
那天天黑得很早,越是接近北地,气候越冷,才十一月初,已经是飘起了雪花,车马难行。他们好不容易才到达了预定地点,安营扎寨,准备埋锅造饭,吃顿热乎的。
火刚升起来,然后一群大真人,突然出现了。
大约三四百人,一个个人高马大,凶勇无比,他们来时,卷起一阵飞雪,震地地面都在抖动。
而那时黑骑军正累地瘫在地上歇息,放哨的都来不及示警,那骑兵就冲到眼前,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就被一刀带得头颅飞上了天。
大真的勇猛真是名不虚传,骑兵来得又快又猛,那刀挥得又快又重,瞬间就砍翻了好几个人。
这时黑骑军才惊慌失措的找马,找刀,各种忙乱。
越来越多的人被放倒在地,鲜血把雪地染成了红,他们才知道,原来北地连失三城,是有原因的,大真人真的太厉害了。
他们明显就是冲着他们的粮草而来,黑骑军挡得分外绝望,正当他们以为自己要全军覆灭时,宣武侯出现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屠杀。
是的,真正意义的屠杀。
那些在他们眼中骁勇无比的大真骑士,在宣武侯手下,如同砍瓜切菜一般。
那银光绞过,血雾弥漫。
很血腥,却又有种诡异的美。
曹俨简直看呆了。
“愣在那里干什么?”苏清泉冷冷地看他一眼:“整队,按我说的进攻。”
接下来,曹俨才明白,什么叫指挥若定,什么叫精妙绝伦。
之前明明很厉害的大真人,在宣武侯的阵法下,被杀得毫无还手之力。
不到半个时辰,战争就结束了。
这战赢得,让曹俨完全不知所措。
怎么就,赢了呢?
明明之前他们被大真的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如今还是这些人,这些武器,宣武侯甚至都没再出手,他们居然赢了!
可就是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