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是沪市那边的款式呢,价格可不便宜,她两个多月前在街上看到的时候,就想替儿子买一件来穿穿的,多精神啊,
但一问价,她立马就把手中的夹克衫给放下了,这么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金子做的呢,一件衣服抵得上老刘半个月的工资,要是买了这件衣服,他们这个月都得勒紧裤腰带了,不行不行,还是不买了。
她是没舍得买,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呢,夹克衫可真是件好衣服啊,要是小刚穿上,保不准就被哪个女同志给看上了,
虽然他们家小刚不能有孩子了,但是管他呢,媳妇还是要娶的,大不了到时候抱一个男孩回来养,这样,才算完整。
马大梅羡慕又嫉妒的看着刘贵华和刘大勇身上的夹克衫,不满道:“当哥哥的过的这么好,最新款的衣服就穿在身上,就忍心让你们弟弟过苦日子啊!”
“这有什么不忍心的,”刘小勇哼了一声:“他就是前半辈子过得太顺遂了,在家里跟个小霸王一样,才养成了这副性子。”
看马大梅的眼神都盯在了他们兄弟两人的衣服上,刘小勇还特意挺了挺胸,这衣服是他媳妇特意给他买的呢,
他媳妇,也就是兰芳,现在的工资都超过小勇这个在毛衣厂里干了这么多年的工人了,小勇也没觉得有什么丢脸,反而开心,媳妇赚的比他多,说明媳妇本事比他大嘛,
他们两个人日子过得好,这件夹克就是兰芳和他大嫂徐笑笑两个人逛街的时候,一起买的,大嫂也给大哥买了一件,
正巧今天天气变得有些冷了,他和大哥不约而同的都穿上了这一款,他的是蓝色的,大哥的是黑色的,穿上都显得很精神。
刘贵华也一眼就看到弟弟和自己穿的同款夹克了,当时就在心里想着,还是他媳妇笑笑的眼光好,这件黑色的比弟弟身上蓝色的要更精神,嗯,当然了,当着弟弟的面,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刘贵华家里也是徐笑笑做主,他赚的钱基本上也都交给笑打理了,他觉得自己在外头摆摊,一个人随便吃点喝点什么的就行了,钱都给媳妇保管,
倒是徐笑笑很是心疼,她看了看自家的存款,都想着去看看,有没有靠着街道的房子卖,她想买个铺子,这样刘贵华就不用风吹日晒了。
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碰到合适的,只能慢慢找了,也亏的他们现在还没买,不然马大梅也就不只是羡慕嫉妒了,
那得眼睛都通红了吧,各个都过得这么好,就他家小刚,一事无成,偏偏还伤了命根子,唉,真是不公平啊!
马大梅又念叨了几句,不过刘贵华和刘小勇不接她的话茬,只说再闹他们也去爸单位闹了,弄得刘胜利又是气,又得管着点马大梅,让她不准去要钱,不然他们两个也别过了。
马大梅瞪大了双眼,好啊,一把年纪了,刘胜利居然说出这种话,马大梅不干了,当场开始嚎起来,
刘贵华和小勇两兄弟对视一眼,这他们还是别管了,先回家吧,反正又不可能真离,留在这儿,耳朵都听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