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是刘小翠邻居家的半大小子,平时就喜欢做刘小翠的跟班。
昨天黎帅来了之后,这小子就缠上了黎帅,搞得刘小翠都有几分妒忌了。
“像,比我编的好。”
刘小翠接过螳螂,用指尖碰了碰螳螂的腿,螳螂居然颤了颤,活灵活现的。
这只草编螳螂的细节处理的很好,刘小翠自认为没有这个耐性。
她做事总是风风火火的,大大咧咧的,与男孩子无异。
“大哥,大哥,我们做朋友好不好?”
黎帅又拿出另外一只螳螂,掐着嗓子配音,“大哥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为什么眉头皱的这么深呢?”
“噗!”
刘小翠忍俊不住,笑出了声。
狠狠地剜了黎帅一眼,“你的这只螳螂雌雄不分,肯定是只盲眼螳螂。”
黎帅身形高大,顶着一个光头,看上去有些彪悍的感觉。
可是他却拿着一个草编螳螂,掐着嗓子说话,很有喜感。
“那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做朋友?你不会嫌弃我这只盲眼螳螂吧?”
黎帅手里的螳螂点头哈腰,加上他滑稽的配音,格外的搞笑。
“要做朋友可以,先打一架再说!”刘小翠手中的螳螂直接扑了过去。
被黎帅这么一闹,刘小翠的心情好了不少。
过了一会,两个小家伙也被这螳螂吸引过来,吵吵嚷嚷的也要学编螳螂。
黎帅随手揪了几根狗尾巴草,耐心的教了起来。
淡淡的阳光射在他身上,他的笑容柔和,五官温柔,像极了之前哄孩子的沈智。
刘小翠的嘴角放起淡淡的笑意,也许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颗温柔的种子,当他们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时,才会发芽开花。
“停车,我到山上取个东西,小翠,先把嫂子带到你们家等我一会,我很快就会过去的。”
沈智说完,就跳下马车。
刘小翠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记得从山上带些野味下来。”
在城里待久了,她真的很惦记这些野味。
“行!”
沈智神清气爽的应下,往前小跑而去。
到了山上,他立即找出藏着的录音机,拿出弹弓随手就打了十几只野鸡,几只野兔。
等他赶到刘小翠家的时候,两个孩子欢快的吃着西瓜,嘴里喷出黑色的西瓜籽,似乎在比谁的瓜籽喷的远。
刘父刘母知道沈智和黎帅成为了朋友,对他的态度也十分的热情,立即切了一块西瓜给他。
沈智也给他们留下了两只野鸡野兔。
刘小翠这次回家,几乎把国营商场给搬了回来,她不敢说是自己挣钱买的,就用黎帅当了挡箭牌。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是黎帅买的。
黎帅虽然是光头,看久了似乎也顺眼,他们已经认定了黎帅就是准女婿。
知道女儿又要跟着黎帅回城,他们高兴的很,把昨晚抓的几十斤黄鳝全部让他们带上。
到了铜县,沈智又给了两只野鸡让黎帅带回去,刘小翠便决定去黎家蹭饭。
杜美华的厨艺真的好,有野味加持,想一想都觉得香。
她跟杜美华相处的很好,像姐妹一样。
杜美华喷着她送的花露水到处炫耀,会高高兴兴的把她介绍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利用这些关系,刘小翠不露痕迹的就买到了很多布料。
沈智带着苏月几人直奔紫荆市,那套小院子离国昌大院不远,步行半个小时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