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姑娘。”姚大人将碗接了过来。
此时,姚大人是第一次与红薯近距离接触的,由于红薯太大,被切成数块蒸熟,一种特有的香味进入他的鼻孔。
“这是不是红薯。”姚大人开口问。
“对,这就是红薯,大爷应该没有吃过,味道不错,大爷尝尝看。”
姚大人放下吃了一半的烙饼,抓起一块红薯,尝了起来。
红薯里淀粉含量丰富,香甜可口,是一种非常不错的农作物品种。
孟瑶瑶见姚大人吃红薯时非常兴奋,便开口道:
“大爷喜欢吃红薯,可以买一些种苗回去种植,红薯的产量非常高,种上一亩地,就能保证一家人一年的口粮。”
“谢谢姑娘,我是外乡人,前段时间买了一些红薯种苗,不知道如何种植,听说这里有一位公子会种红薯,特过来讨教。”
姚大人没想到自己怎么就编出来这样一个理由,来忽悠孟瑶瑶,一时还感到过意不去。
“大爷说的是我家相公吧,今年他种了一千亩地的红薯,喜获丰收,明年将大面积推广。
相公说了,大北朝有了红薯,将不再有饥荒。”
孟瑶瑶的话让姚大人一阵感动,他看向孟瑶瑶,开口道:
“你家相公在那里,我能见见他吗。”
“他不在这边,吃过午饭后,去了湖边,那里有不少的地,刚收获过红薯。
他想在那块地里种上冬小麦,现在去那边察看,准备整地。”孟瑶瑶开口道。
“我想见见你家相公,讨教一些种植技术,怎么去那里。”姚大人急切的问道。
“大爷先去农庄那边,就会看见有一条通往北边的路。
大爷沿着这条路,往北边走,就能看见一个湖,那块地就在湖边,你就能看见我家相公。”
“谢谢姑娘,我现在就过去找他。”姚大人说完,就将碗递给孟瑶瑶,转身就走。
“大爷,包子和馒头您还没有吃,吃完再过去吧。”孟瑶瑶开口道。
“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姚大人一边回答,一边急速离去。
在红薯地里,当初村民为了在地里挖红薯,将这块地刨了多少遍,整片土地已被弄得面目全非。
这样也有好处,地里的土壤被整得松软,对种植冬小麦有利,不过对这块地要重新整理一番,才能播种。
李广拿着一把铁锹,在地头埂挖出一道道浅沟,回头再请人根据这些浅沟,整地就行了。
李广在低头认真的干活,丝毫没有注意到姚大人向他慢慢走近。
姚大人站在李广的侧面,看着李广,心潮澎湃。
此时距离李广逃亡,已经过去了两年多。
两年前,李广还是个文弱少年,如今已变成了一个壮实的小伙子。
经历了这么长时间,李广吃尽了苦头,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皇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