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一家,本来住在山里的湾沟村,家里有爹娘,还有弟弟和妹妹,她是长女,生活条件也就一般般。
原主的爹丁有才,是个重男轻女的,觉得闺女生来都是赔钱货,早晚得嫁出去,还是儿子最重要。
这些年来,自从有了弟弟,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要紧着弟弟,然后才能是原主和妹妹,原主的娘又软弱无能,什么都是由男人做主,家里一句话都说不上。
这不,由于去年收成不好,家里吃穿费劲,原主弟弟在河边玩耍掉进河里了,被救上来后,发起了高烧,一直昏睡不醒,本就捉襟见肘的家里,还是借了钱,才给请来的大夫。
可由于身子弱,差点被水溺死,大夫的意思是命不久矣,除非用上好的滋补品,把身体的虚空补过来,才可能养育成人,不然就够呛了。
原主爹娘都很伤心,原主爹是个狠心的,正当这节骨眼,从村民邻居那得知,镇上的李屠夫,从山上采到了一颗百年人参,就打上了主意。
李屠夫家里一共兄弟三人,还是几年前,逃荒到这里的外来户,没人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据说家里亲人都死了,就只剩下他们兄弟三个。
李屠夫是老大,叫李博文,老二李博武是个病秧子,双腿残疾,常年靠吃药活着,都没几个人见过他,老三李博宏,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
哥三个都指着李博文在镇上杀猪,偶尔进山打猎过日子,还要承担李家老二的高额医药费,日子可谓一贫如洗,家里一直没个女人操持。
说好听点,是兄弟三人相依为命,说难听点,就是三个大小跑腿子,哥三个一直过着门头连个巧都不落的日子。
李博文是个屠夫,又一脸凶狠之相,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煞气,好人家的姑娘提起他,都能吓哭了。
从前曾买回来三个女人当媳妇,可三个女人买回来,都没过三天,头前儿跑了两个,又死了一个。
谁家闺女一提老李家,都闻风丧胆,恨不得看见他们一家人,都绕道走,生怕染上什么晦气。
可原主的爹,为了救活小儿子,居然以一只人参腿的价格,把原主卖给了李博文当老婆。
原主只是普通女孩,也和其他姑娘一样,死活不愿意进李家这个虎狼窝,哪怕爹娘把她嫁给谁都行。
原主娘虽然心疼闺女,但只是抹眼泪,和闺女一起哭,只是为了救活儿子,竟也眼睁睁的看着,原主哭的撕心裂肺,跪地恳求他们,都无动于衷。
最后原主伤心过度,晕了过去,家里连件像样的嫁妆都没给,当场立了卖身契,把原主卖给了李博文。
她醒过来的时候,就是李博文刚从丁家把她买出来,正带着她去镇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