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把手里的碗和猪血,递给了李博宏,“博宏,这猪血羹特别好吃,“又嫩又香,赶紧尝尝,刚出锅的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宏现在,非常相信自己的嫂子,刚才闻到味道,他就知道肯定好吃了,点点头,接了过来,盛了一块出来,猪血羹在勺子里,还颤巍巍的,顿时更加香气扑鼻。
吹凉放进嘴里,嫩嫩滑滑的,一双可爱的大眼,立刻瞪得滚圆,“嫂子,真的好吃,没想到用猪血做出来的东西,这么香,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嫂子,你太厉害了,有这么好的手艺。”
从她到这个家,一再被李博宏夸赞,丁珊珊脸上浮起笑容,“你喜欢吃就好,这还有这么多呢,别着急,慢慢吃,吃急了该难受了。”
说完端过一个碗,又拿过另外一个勺子,盛了一少半进碗里,“你先慢慢吃着,嫂子去给你二哥送去。”
听说丁珊珊要亲自去,李博宏犹豫了一下,本想说,他去给二哥送去,但还是没有开口,点点头。
住在一个屋檐下,不能总让二哥和嫂子不接触,嫂子这么好,希望二哥能改改他的脾气,不要再和嫂子把关系闹得不愉快。
丁珊珊亲自端着半碗猪血羹,进了里屋,李博武还是同之前一样,半卧在炕上,之前外面发生的事他都听到了,只是双腿残疾后,这几年他连房间都出不去,并不是不知好歹。
看丁珊珊亲自端着吃的来给他送,态度比以前温和了不少。
丁珊珊也不跟他一般见识,把吃的端过来,“这是我蒸的猪血羹,味道很不错的,快来尝尝,就是刚出锅有点热,小心别烫着了。”
李博武看着那碗里的猪血羹,闻着味道是很香,卖相也不错,鲜红色的血液蒸熟,已经变成了暗红色,丝毫不觉得恶心腥气,也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只是还有些犹豫。
毕竟他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受到的熏陶也都是,血是脏东西,是不能吃的。
他不像李博宏,一直和丁珊珊在一起,对丁珊珊了解那么多,已经到达了盲目崇拜的地步,完全相信,嫂子说什么都是对的,嫂子说能吃就能吃,不能吃也能吃。
看出他的犹豫,丁珊珊笑着拿小勺,盛了点儿吹凉,放进自己嘴里,“你放心吧,有些东西你觉得不能吃,并不一定是真的不能吃,动物的血液对补血效果很不错的,还能滋补身体,很适合你吃的。”
“你看,我都吃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博宏也在厨房吃呢,来,尝尝吧。”说完,自己坐在了炕边,舀起一勺猪血羹,微微吹凉,喂到了李博武唇边。
搞得李博武还有些不好意思,蜡黄的脸上,浮起丝丝红晕,虽然丁珊珊是他大哥李博文,买回来的媳妇,但丁珊珊才十六岁,他已经十七岁了,比丁珊珊还大一岁。
两人年龄相仿,还要人家小姑娘照顾他,他之前对人家态度都不怎么好,有些别扭的开口,“谢谢嫂子。”然后张嘴吃下猪血羹。
立刻觉得,齿颊留香,这看起来色泽不怎么喜人的东西,入口以后竟出奇的好吃,又滑又嫩,还带着肉香味儿,却又不是肉,且和肉比起来,另有一番滋味,味道非常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