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觉得不好,不值钱的东西,到现代的时候,可是比正儿八经猪肉都贵的好东西呢。
一扇排骨,四个猪蹄子,加上一个猪头,还有十斤猪肉,这些东西已经不少了。
要不是离家里近,又不能暴露平台,买了这些她都没法往回拿。
看旁边的铺子,还有一份卖河虾的,河虾个头都不小,活蹦乱跳的,啪啪直蹦,不时就有几只特别活跃的,蹦到盆外面的地上,再被卖虾的捡回来,丢进盆里。
足可见,这虾是刚打上来不久的,丁珊珊顿时又被勾起了馋虫。
这儿的河虾,可都是纯天然,自己从河里打上来的,比现代养殖的虾味更纯正。
自从来到这,丁珊珊还没吃过呢,打听一下价钱并不贵,随手称了二斤。
仗着自己有内力,力气不小,在摊贩诧异的目光下,大力士一样拿着这些东西,扭头就回了买下的新家。
也许老人已经有段时间没在这住了,屋里都没什么人气,刚好现在阳光挺足,打开门放放新鲜空气也好。
在心里掂量着,今天他们乔迁新居,晚上一定要做几个好菜,好好庆祝一下,也给李博武和李博宏压压惊,他们俩之前都被吓着了。
官家办过户手续的地方离这儿不远,也有专门管土地这一块的专人办理。
话说钱掏的痛快,事办的就痛快,李博文很快就拿着过户好的手续回来了。
进门就看到,丁珊珊面上尽是满意的笑容,打量着这个院子,他的心情也跟着很好。
他从小不住在王府,在恒山派还要亲自打柴挑水,粗生粗养都习惯了,摸爬滚打过来的,被师父罚的时候,山洞都住过几晚上,他对住处并没有太多要求。
只要是媳妇想要的,他就觉得这处房子买的值得。
至于两个弟弟,都是男孩子,马上快成年了,现在又都身体健康,粗养着就行,不用那么金贵,到时候养的娇气了反倒不好,以后不能独当一面怎么办。
还是媳妇的感受最重要。。。这个见色忘弟的男银!………
“珊珊,收拾房间要花费好些时间呢,我们先回去把家搬过来吧,让博武和博宏也过来,大家一起收拾,速度还能快些。”
见李博文回来了,丁珊珊脸上的笑容扩大,“博文,这么快就回来了,手续过完了吗?”
“这房子买的真的太满意了,看这房子的格局和盖房子用的材料,都是上等的,我们有了自己居住的空间,博武和博鸿也是,终于不用一家人挤在一起了。”
“刚才带咱们看房子的李三哥,我给买了二斤肉当做谢礼,他已经回去了。”
“时间不早了,咱们也赶紧回去吧,博武和博宏知道了,一定会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