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主人过来了,还把它们拿了出来,立刻飞过来一只机灵的小鸟,用嘴巴轻轻啄着鸟笼子的门儿,看意思是想出来。
丁珊珊本来就对这鸟很感兴趣,之前没送给她的时候,见过来给她送信的那只信鸟以后,她都想过来向孙乾要一只了。
现在自己也有了,还是一下三只,也觉得很有趣,立刻就抬手把笼门打开,放这几只小鸟出来。
这鸟是特别训练好的,认识主人,又不怕人,只要谁身上带着它们特别识别过的气味儿,他们就会认这人为主人,丁珊珊身上现在带着一只青苍给她的特制香囊。
这香囊里的物质散发出的特殊气味,人类辨别不出有多浓的味道,只隐约啊能嗅到清淡的香气,但却十分吸引这种小鸟。
只要这香囊在她身上,小鸟嗅到这种气味,就会认她为主人,时间久了后,即便没有香囊,小鸟也会习惯把她认为主人。
所以这几只小鸟一被放开,立刻就叫了几声,声音还很清脆动听,分别落在了丁珊珊的手上和胳膊上,对自己的主人表示亲近。
丁珊珊开心的向李博文展示着,“博文你看,这几只信鸟都是认主人的,现在我已经是它们的主人了。”
“青苍他们说,这种信鸟传信可厉害了,比信鸽飞得都快,又格外的通灵性,还知道躲避天敌呢,用它们传信很方便的,以后咱们家也有专用信鸽了呢。”
见丁珊珊这么喜欢这种小鸟,还拿在手上把玩着,摸着小鸟的羽毛,逗弄着小鸟,拿起桌子上的糕点碾碎喂给它们,玩的不亦乐乎。
只有这个时候才能更能体现出来,珊珊是一个真正的16岁女孩,也会格外喜欢小动物,平时过分成熟的都不像一个小姑娘了。
李博文淡淡一笑,“这种鸟是很可爱,你喜欢就好,以前在恒山派的时候,我们也专门培养过信鹰,只是后来家生变故,离开恒山派后,我已经很久没回去了。”
“以前我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鸟类,如果你喜欢的话,有时间我可以试试,看能不能把信鹰招来让你玩,顺便也给师父他老人家送封信过去问安。”
这些事以前丁珊珊的确不知道,李博文也从未说过,但在现代时,她倒是听说过,有厉害的能人异士,能专门训练老鹰为传信工具。
鹰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飞行的时间什么的,都要比信鸽更高一等,想不到在这古时候,还真有这样的能人,把老鹰都训练听话了,她倒也挺有兴趣的。
便点了点头,“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见识见识了,但也不是必须的,方便就看看,不方便就算了。”
“毕竟那信鹰都是恒山派训练出来的,不是只认你一个人为主人,别到时候万一出点什么差头,暴露了我们的事情和行踪,那就不好了。”
见她想的这样细致,李博文抬手搭在她的小手上,“放心吧,我不会让这些事情发生的,我自有分寸,难得有你喜欢的东西,只要你喜欢就好。”
丁珊珊心情不错,把信鸟放在手中摆弄了一会,玩的差不多了,见李博文对这东西没啥兴趣,似乎心里在想别的事情,就把鸟放回了笼子里,放到了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