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齐州市。
25岁的纺织厂工人江大志刚刚经历了丧妻之痛,他和妻子荣雪花非常恩爱,一直过着男主外女主内的美好生活,无奈妻子身体柔弱,又在生儿子的时候落下了病根,坚持了几年,还是走了。留下他和6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因为生在建国那一年,他的儿子就叫江建国。
江大志是家里的小儿子,父母不是他的负担,但也不是他的助力。人家和长子住在一起,靠长子养老,帮长子带孩子。
失去了妻子的江大志,没有家里人的帮衬,只能一边工作一边带娃。爷俩日子过的很糙。
同年,24岁的纺织厂女工吴春红死了丈夫,觉得自己的天塌了。
她和丈夫徐秋阳的感情很好,两人结婚6年,从未红过脸,没吵过架,她一直以为,他们会幸福恩爱一生。
可是没想到,不久前,身为一名矿工的丈夫在下井的时候遇到了坍塌事故,当场死亡。只留下了她和只有4岁的女儿徐灿灿。
丈夫死亡的消息传回他的老家,公婆带着大儿子来了,分走了一半赔偿金,丈夫留下的工作也由大伯子接手了。
婆婆跟她说:“我生了好几个孩子,活下来的就只有俩。老大一直在我身边伺候着,老二到城里来谋出路。现在,老二没了,我就剩下一个儿子了,以后养老也就只能依靠他,这份工作让他来接,你没意见吧?”
吴春红没有意见。丈夫一贯孝顺,一半工资寄回家奉养老人。现在他没了,一定也希望他的爸妈能得到妥善的照顾。更何况,她自己有工作,这个名额留给她也没用,她女儿长大了也不可能下井去当矿工。
至于卖掉它,吴春红还没来得及冒出这个想法,公婆和大伯子就来了,提出了大伯子接班的方案。
吴春红在城里住的房子,是她和徐秋阳一起置办的两间屋子,婆家没打这两间屋子的主意,痛快的留给了她们娘俩。
婆婆还跟她说:“你还年轻,没必要守着,要是遇到好的,就再往前走一步。我们不怪你,是我儿子没福气。他走了一了百了,留下你们娘俩,也是不容易。”
这年头,这样的婆家就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丈夫的身后事处理完,公婆回了乡下,吴春红和婆家也就很少来往了。她有工作,平时不得闲,没法回乡下去看望他们。公婆也很少来看她,因为他们觉得,要是他们老出现,耽误人家再嫁。
至于留在城里工作的大伯子,更不可能和她有什么牵扯。要知道,因为有“长嫂如母”这个说法罩着,小叔子和大嫂单独相处没问题,但是大伯子和弟妹单独相处,那是非常容易传出流言蜚语的。即便只是为了避嫌,俩人也从不联系不见面。
江大志和吴春红,一个鳏夫,一个寡妇,还在同一个厂里工作,很快就被热情的群众给盯上了。这时候的人,就见不得别人单身,尤其还是丧偶之后的单身。
他们会说:
“你一个人怎么样都行,那孩子呢?不得找个人照顾啊?你看看你家建国,那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埋汰不埋汰?你不给他找个妈能行吗?”
“你一个寡妇带着孩子,遇到坏人怎么办?孤儿寡母的容易被人欺负,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啊。”
于是,在大家的极力撮合下,1956年,江大志和吴春红组建了家庭。
江大志爱前妻,吴春红爱前夫,结婚是无奈之举,俩人搭伙过日子。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师自通了“婚前协议”,基本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