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振振有词
龙奇认为自己现在已经掌握了这封匿名信的的来源,如今对追究那五仟元的下落,不是落在蒋太生以及他那帮民工的身上那么简单的问题了。
这笔钱从何而来,当时打这笔钱的主意是什么,真的是仅为农民工多争取一点收入,还是以增加农民工收入为幌子,带着别的目的呢?
既然蒋太生已经承认了这笔钱的落脚点在自己这里,顺滕摸瓜下面的事肯定迎刃而解了,现在的目的不是再追究这笔钱的去处,因为那已经不是必须追究下去的问题了。
就如那些搞传销的人那样,其实越往后越是一些被迫受害者,而真正的嬴家则是上线,越是上线越是始作俑者,才是真正的最大受益者。
作为搞纪检工作的人,龙奇什么样的人没有遇见过,曾经就办了这么一个特别的违纪案例。
县属企业的某个部门,私分了企业的公款,为达到既让私分者不当得利合理化,他们可谓心裁别出,在知道当时社会上有偷摸扒窍人员把目光投向自己这块的时候,他们来了个引君入瓮。
不法之徒偷走了部分公款,可是受害企业报出的数目庞大,最后在自己与刑警联手合作下,把真正的犯罪分子,企业的那几个私分公款,然后再嫁祸于盗贼的行为公诸于天下,那几个贪腐分子的下场自然就不是偷鸡不成仅蚀一把米那么简单了事的了。
龙奇在联想,何勇的思想境界真的有那么高吗,为什么要趁别人不在时做手足,他既然有如此好心,为什么不与易子键商量着来,
就是易子键离开了,可公社的其他领导都在呀,他向领导说明自己的想法,再实施行动,不是影响力更大吗,然而仅仅是在别人举报后,才让小荷露出尖尖角,这件事联系起来,的确不简单,或者这其中就夹杂着犯罪的行为呢?
当初何勇截留下的这五仟元钱,是什么原因让他不在当时就付给蒋太生,而要让他父亲何树田去代付,难道这中间环节真的是如蒋太生所说,是因为当时自己已经离开了吗。
会不会是何勇本来目的就是想把这五千元钱据为己有,只是某种原因未能得逞,再做的后期堵漏的结果吧,如果是这样恐怕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
应该不可能的,何勇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难道他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私吞五千元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就不是由自己这个单位来管辖和处理的。
这不就可以随便猜测的,得有确凿的证据,象这种事容不得推理就可以下定论的,应该找好第一手资料,即使何勇有犯法的嫌疑,现有的证据链也根本不没有形成,还得深挖下去。
是先去找何树田,还是先去找何勇。龙奇在衡量可能得到的结果,他权衡了可能出现的情况,最后还是决定先去找何勇,他相信何勇没有他父亲那种在官场多年形成的定力。
何勇面对龙奇的提问很是不耐烦,他怪龙奇多此一举,关于那五仟元的事,他说他之前在县纪委询问时已经把事情的所有经过都交待得清清楚楚了,还有必要重复吗。
“你为什么不在工程完工的当天在蒋太生来结算工程款时把那五仟元一并发下去,而要带回家去。”
龙奇要试探何勇当时对那五仟元的走向是什么心理,他之所以这样问,就是为否定何勇对那五仟元的走向,应该为走进自己腰包,而不是真正为蒋太生他们作想。
“我已经在早前就说过了,这在你们那里是有记录的,既然你硬要我再次回答,我就重复一下当时的情况吧。”
“那天工程完工后,我让蒋太生来完结工程款,他来了,我很快就按易子键与他的协议要求,把余款全部结给了蒋太生。”
“待蒋太生走后,我发现自己手上还余有一部分钱,我想,莫华他一个大老板,才不在乎这几千块钱呢,他们挣钱可比我们这里的人容易多了,给他节约这点钱他根本就是无所谓的,因为他有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