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里吃的赢哦,不止村子里的,山里应该也有,总会有错漏的。”
孙方直在家里坐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想要去地里看看。
当时蝗虫刚过去的时候,他就和宁既明去看过了,可是现在忽然闲下来,就还是想去那里转转。
“就让他去吧。”孙李氏说。
孙方直黄黑皮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明显的情绪。
他戴好草帽,还拿了一个木桶,“我去看看有没有掉在地里的粮食。”
“爷爷,我要和你去。”孙谦跑去拿自己的小草帽。
宋清和看着祖孙两人的背影,很不是滋味。
“本来我们还说今年也要让谦儿去和他哥一块儿念书的,这下看来,还得再等一等了。”孙大娘眼睛发酸。
“这有什么的,只要谦儿愿意学,就让他去吧。”宋清和是很赞成这几个孩子念书的。
小宝是没法去学堂的,否则宋清和早就让她有也去学堂了。
不过现在小宝在家里也不是光玩的,她都会给她安排学习。
孙谦时不时地也会过来跟她学习。
不过孙谦这孩子不像是爱念书的,反倒是喜欢打拳耍棍那些。
宁既明平日里忙的很,好不容易闲下来,就被这小子缠着。
当初宋清和也是跟他说了许多道理,他才愿意跟着宋清和学字。
“再说和诚儿一块儿念书,就算他调皮,总有个人看着他,省事多了。”
这两兄弟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样子。
孙诚看起来是喜欢玩闹儿不喜欢念书的,实际上却很喜欢钻研学问。
孙谦看起来是谦谦君子,应当是最爱吟诗作对的,可实际上却是喜欢习武。
别看他人小小的,跟着宁既明学了一段时间后,打起拳来还有模有样的。
所以宁既明也愿意教他。
“我们是打算找个好时间把家里好好修理的,应该是要花不少钱的,这样算下来,恐怕没办法再让一个孩子去读书。”囊中羞涩,孙大娘说起来有些羞愧。
“所以再等两年吧,反正他现在还小,不着急。”
蝗虫来之前,她是想咬咬牙,让孙谦也去念书的。
可是这次蝗灾让人心慌,不知道未来还会发生什么灾难。
旱灾,蝗灾,以后要是再来一个什么天灾人祸的,他们一家子恐怕顶不住。
别说再让一个孩子去念书了,孙大嫂都想过干脆让孙诚回家了。
“本来他们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有什么大学问也是不碍事的。能识几个字,会算数,也就差不多了。”孙大嫂爽朗地笑了两声。
看着孙大嫂口是心非的样子,宋清和有些伤感。
对于有些人来说,念书竟然是奢望的事情。
孙大嫂嘴上是说念书对于她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没用,可是她清楚的很到底有没有用。
她的夫君,孙淳,不就是因为念过书在县里谋得一份好差事吗?
虽说目前的这份差事可能要结束了,但是人家脑子里的东西可不会交出去。
以他的资历,在找个活计也不算难事。
这是明面上看得见的,那看不见的呢。
孙淳是怎样一个人,孙大嫂最清楚了。
不能否认的是,孙淳能成为这样的人,曾经的念书经历就是一大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