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
三里屯的酒吧街,人流开始稠密了起来。
属于那些夜猫子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李金泉付了钱,从出租车上下来,心里疼的直抽抽。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从北四条胡同到三里屯这么一段路,居然要了12块钱。
要知道,老板一个月才给我开350块钱。
虽然说是管吃管住,平常不需要花自己的钱。
可是我攒点儿钱有多不容易,你们谁又能知道。
这可是在茅初九那个傻大个,冷嘲热讽的迫害之下。
我多难啊!
对着急驶而去的出租车狠狠啐了一口唾沫,李金泉心中的怨念舒缓了几分。
他整理了一下身上花35块钱买的地摊货西装,迈步走进了蓝月亮酒吧。
酒吧里,回荡着刺耳喧嚣的音乐声,让很久没再来过这种地方的李金泉,稍稍皱了一下眉头。
想当年,跟着曲俊凯的时候,哥那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营州最豪华的夜来香,咱也是常客。
谁见了我,不得尊称一声金泉哥。
没想到,现在竟然沦落到伺候两头畜生的地步。
回首往事,李金泉有些后悔,当初自己不该见利忘义,背叛了曲俊凯。
“金泉哥,金泉哥,这边,我在这里。”
远处的卡座上,一个略显清瘦的男子,用力挥着手。
闹人的音乐声,掩盖了他的喊声。
李金泉注意到了那人,也挥舞着手臂跟他打招呼。
“东旭老弟!”
从人群中的挤过去,李金泉吐了一口气,抱怨道:
“这些外国佬,白天一个也见不到,晚上从哪儿冒出来这么多?”
清瘦男子笑着给他让座:
“金泉大哥,这是咱们京城的特色,这些家伙大部分是留学生,白天要上课,所以你见不到他们。”
李金泉大喇喇的坐下,丝毫不客气的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
卡座上另一个男子皱了皱眉,似乎很看不惯他的行为。
冯东旭暗地里给表哥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冲动。
“金泉大哥,这是我表哥刁立安。”
李金泉端起酒杯,“吱喽”抿了一口,无所谓的道:
“认识,刁警官原来是北四条那一块儿的片警儿吗,现在高升了吧。”
这个姓刁的,当初自己租他姑姑刁大妈的房子,没钱付房租的时候,可是没少找自己的麻烦。
刁立安脸上闪过一抹尴尬,打了个哈哈道:
“高升什么,那个破工作吃不饱穿不暖还受气,我早就辞职不干了。”
李金泉不屑于撇了撇嘴。
辞职?
我看是被人一撸到底了吧?
早就知道这种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辞职好啊,刁警官……哦不,刁兄弟现在哪里发财?”
李金泉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戏谑。
说不定,这家伙连喂狗的工作都找不到。
刁立安脸上掠过一抹得意:
“李哥,托您的福,我现在做点小生意,勉强混个养家糊口而已。”
说着话,他不动声色将面前的红薯二代手机朝前推了一下。
特么的!
李金泉原本笑吟吟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