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个军神李靖,为什么孙武为圣,李靖为神。
是因为李靖的战斗,就像是一道大国重工,每一道‘工序’都是那么的完美。
无论是荆楚中原还是草原,都能像大象进冰箱一样程序化获胜,有统率力,有计谋(平萧铣拆船),敢决策(袭突厥)。
最为恐怖的是,那些药师二代、药师三代,按照李靖的战斗方法按部就班的打下去,其结果往往胜算更大。
唯一的遗憾就是《六军镜》和《李卫公兵法》的失传。
相比于这些人,孟良最推崇的军事统帅却是廉颇。
这件事情,在大明军事体系内可谓是人尽皆知。
诚然长平之战首战失利是廉颇的污点,但是责任不能完全推给指挥官。
这次的失利,更应该归因为两国士兵的素质和战斗意志有一定差距。
但在初战不利的情况下,廉颇在短时间内恢复士气,约束士卒,依照地利修筑壁垒,摆出了先为不可胜的架势,不可不说尽显名将之风。
不管是在前世当兵,还是在这一世为主。
孟良都认为,推锋必进、奇计百出的不一定是名将,能为不可胜才是为将者该追求的境界。
这也是为什么,独独廉颇最为孟良推崇。
至于李牧、王翦、蒙恬等人,不多做赘述,每位统帅都有各自的特点。
同时,在拥有、发挥这些特点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显露出各种各样、或多或少的缺点。
转过头来,密林之中,两队人马一前一后、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所过之处,鸟雀俱惊、走兽退避。
正如陈庆之所想,受限的视野,并没有让汉军发现白袍军的减员。
其追击之势如蝗虫般,不吃饱绝不回头!
“陈庆之已人困马乏!此战当一举歼灭白袍!”
随着钟无艳的鼓舞,汉军之中爆发出阵阵‘呼喝’声。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此时的钟无艳看着那个把整个扬南搅和的天翻地覆的男人,恨不得立刻上前将其抽筋拔骨。
一双眼睛通红,咬牙切齿的腮帮子鼓的飞起。
这副景象落在末尾陈庆之的眼中,更觉得惊骇。
不是陈庆之怕被抓住,实在是钟无艳太丑了。
额头凹陷,两侧鬓角前凸。
左眼一个斗大的胎记,几乎如恶鬼转世。
再看那与‘女子’二字不相符的发量,这和那传说中的水猴子别无二致。
我嘞个豆!
她现在居然还双目赤红,两腮鼓起!
“战袍上绣鱼的是陈庆之!”
陈庆之一个激灵!
看向自己的战袍,这不正是孟良送给他的泛白赢鱼袍。
“啧!毒妇人!毁我一上好锦袍!”
没办法,陈庆之为了装的像点,故作慌张解下白袍。
“无须的是陈庆之!抓陈庆之!”
这陈庆之有点没辙了。
话说曹操长须可以割须,陈庆之没须可以瞬间蓄须么?
“都督!以旗掩面!”
陈庆之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小伙子,路越走越宽了奥!
撤下身旁旗帜一角,系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