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医院收治的流浪精神病人,如果体查时发现受伤往往会转院治疗,我们医院没有全科的体系,小伤还可以治疗一下,大的躯体疾病和内科疾病,就只能转到市内的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了。对发现怀孕的女性精神病人,一律施行流产手术。
高收容此时已经怀孕大约一个多月了,正是孕期反应开始的时候,主管医生照例申请转院做流产手术。
此时,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即将来接高收容的父母。虽然,高收容被强奸不是我们的责任,但是这样一个十八岁的花季少女离家出走,三个多月的时间在社会流浪,吃不好穿不暖,白天在大街小巷游走,夜晚没有休息的地方,还不幸被一群乞丐强奸导致怀孕,所有人都很同情她。
医务部也是当机立断,不能再等,请示过院领导后,就马上安排高收容转院,立即做了流产手术。病区的护士们轮流去医院照顾她,好在她年轻,身体好,很快就恢复了。
再回到病区的高收容,身体有点儿虚弱,职工们更加细心的照料她,买来零食喝营养品给她吃,很快高收容就基本上恢复了,更加的容光焕发,这是少女转变成少妇会出现的情况,看着更加的成熟而有韵味。
高收容对自己的这个变化好像没有什么表现,依然是喜欢吃好东西,依然是喜欢躺在床上看书,笑的时候依然是轻轻抿着嘴。没有人在她面前说她遭到强奸怀孕,和已经做了流产手术的事情,好像她还是刚来时的那个十八岁青春少女的样子。大家也多么希望是这样的,高收容也从来没有询问过她怀孕的事情。所以,人们就天真的以为高收容可能对这个不懂、或者不明白、或者不知道!可是,谁都知道这是自欺欺人的想法!如果高收容还是一个发病期的精神病人,或许还有可能对此是浑然不知的。但是,她是一个应激性精神病人,病情已经基本稳定和痊愈了,她不可能不知道怀孕对女孩子意味着什么。
精神病分类很多,各类精神病人发病期间的表现也不完全一样,其中存在杀人、伤害、纵火、强奸、盗窃、抢劫等危害社会和他人行为的精神病人最可怕。精神病人在病情控制下失去行为掌控能力,在法律上不负有责任。社会上普遍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对精神病人的歧视,一种是对精神病人的害怕,这两种倾向都对精神病人会产生侮辱、殴打或者驱赶等过激行为。
精神病人的生存很容易受到威胁,如果是在社会上流浪的精神病人,他们的遭遇很惨。
社会上习惯对精神病人侵害行为中的对异性的侵犯称为“花痴”,虽然不很全面。但是,却也可以简洁的理解一部分精神病人强奸的侵害行为。这种表现,在相当一部分的精神病人中都存在,不局限于男病人或者女病人,男女精神病人都有。
这也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很大的侵害行为,主要表现是侵害异性,而且是不择手段的。男性精神病人对遇到的每一个女人发起攻击,对小女孩也不放过,以强奸女人为目的。尤其是男性精神病人,他们性侵得逞的对象主要是女性精神病人和年幼女性,所以特别危险。而女性精神病人也有这种性侵的表现,他们对弱小的孩子很危险,国外就有这样的病例介绍,一个美国的小男孩,被一个女性精神病人关起来,每天遭到这个病人的侵害,被解救的时候已经神情恍惚,孩子的未来可想而知。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对流浪人员实行的救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各大城市的流浪者已经很少了,主要都是自流的乞丐,乞讨者不劳而获,而且收入丰厚,故而收容遣送站里乞丐逃亡的比例相当的高。但是,流浪精神病人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很多见,其中一部分是自流性质的,还有一部分是被家人驱赶到社会上的,不管哪一种,都是社会收管部门收容的对象。近年来,我市流浪人员,特别是流浪的精神病人逐渐的减少,但也时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