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前的赵子君来说商业大厦里面的人跟站在外面的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前者荣华富贵不说,最起码不用为柴米油盐操心费神,而后者就算再明艳动人,也改变不了连最便宜的包包都买不起的事实。
可现在不同了,自从遇到陈歌之后,赵子君已经从一个被压榨的小网红成为了小明星,虽然还是小,但总归还是有点自己的小金库。
陈歌曾经许诺每个月给赵子君一千万的零花钱,她嘴上答应了下来,但事实上那些钱都原封不动地奉还了回来。
她坚持了几次,最后陈歌也只能顺着她的意思没再强求,可自己好歹是孔首富的师弟,哪能让赵子君跟着自己连件像样的装备都没有。
于是在进去之前,他便豪情万丈道:“看上什么就买什么,别给我客气,老子别的没有,穷得只剩下钱。”
赵子君幸福地喊着好啊,好啊后,就被陈歌拉着手进入了这充斥着铜钱味的顶级商业大厦。
沿路上,玻璃橱窗里面琳琅满目的奢侈品,陈歌那是一个都不认识,不过好在赵子君英语优秀,一下子就记住了,还小声的跟陈歌讨论起来了,陈歌就在那边指点江山,不懂装懂。
赵子君看着这样的陈歌,不自觉地笑出了声,也不管旁人的眼神,貌似跟他待在一起,向来脸皮薄的赵子君这回也胆子大了许多。
两人判若无人的样子,还真有点像是从苦地方小城市跑来帝都闯荡的破落情侣在这里自娱自乐呢。
直到走进了一间叫明牌首饰的专柜店,这家店乃是国度最驰名的珠宝品牌公司,号称奢侈品的摇篮。
其发行的首饰,除却限量版之外,余下的任何一系列产品都是爆款,深受各大豪门千金的青睐。
一副土包子打扮的陈歌虽然是第一次进入这种场合,却牛逼轰轰的一塌糊涂,丝毫不顾其中一名服务员递来的白眼,专心致志的帮赵子君挑礼物,一副要把你们这里全部首饰珠宝都给打包带回去的架势。
见到陈歌挑三拣四,其中一名叫小丽的服务员实在没有耐心地伺候下去,直接就把他们当做只是来逛商场凑热闹的穷逼。
而像这种只看不买的客人,她是最讨厌的,没钱就没钱,还非要带着个女朋友来装什么大款,这不就是诈骗吗。
于是她朝着另外一名叫小梅的服务员小声道:“你看着点他们啊,别让他们偷了东西知道吗?”
小梅点了点头,小丽就趾高气扬地走了,嘴里还嘀咕了一句“浪费老娘时间”后,就去招待一位大腹便便一看就很有钱的暴发户了。
比起小丽,这位叫小梅的服务员显然对陈歌和赵子君热情得多,孜孜不倦地给他们介绍柜台上的钻戒和项链,素质和教养都无可挑剔。
小梅在专柜工作的时间不久,只来了一个多月,资历比不上小丽,但还真是很少见到这样的组合。
尤其是像赵子君这样又漂亮又朴素的女孩,被同样一个比她更朴素的小伙子拉着手挑礼物,这场景放在这家奢侈品的店里,十足就是个奇葩的组合。
这惹得不少来往的顾客都瞥向了他们,更有不少中年男子的眼睛一看到赵子君都看直了,再回头瞧瞧自己带来的金丝雀,顿时味如嚼蜡,身心都有些垂头丧气了起来。
赵子君被这些目光看得那叫一个浑身不自在,就连手心都是汗。
陈歌终于看中了一条项链,也不看上面标注的价格,直接就往赵子君的白皙的脖子上套去。
赵子君不敢动弹,有些紧张地问道:“好……好看吗?”
“嗯,不错,就这个了。”
陈歌点了点头,相当满意,朝着小梅道:“帮我包起来吧。”
小梅一脸懵逼,她其实并不觉得陈歌买得起店里的任何东西,但出于职业修养还是尊重每一位顾客,可没想到陈歌居然真的打算买下。
“先生,你确定吗?”小梅有些愣头愣脑道:“这项链要131.4万呢!”
项链名叫倾城之恋,是他们这家店的镇店之宝,价格都够买一辆高端的保时捷了,光是提成她就能拿个十万。
以往也有不少顾客看上这款项链,但都因为价格昂贵而犹犹豫豫的,毕竟不是每个有钱人都愿意花这么多钱为爱情买单。
可陈歌眼睛都不眨地就让她包起来,这让她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
赵子君一听这价格,顿时吓道:“算了吧,太……太贵了!”
“送给你的多贵都不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