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翻了二十多年的垃圾桶了,我怕吃了干净的饭菜,肠胃反而受不了。”
胖子用最平淡的话,说出了最悲惨的故事。
“翻了二十多年的垃圾桶?你是说你已经在街头流浪了二十多年了?”
周宇看着面前这个虽说衣衫破烂,但是却吃的肥头大耳,肚满肠肥的胖子,一脸的怀疑。
原本想着他是曾经的富豪,平日里养尊处优,才吃了这么一身肥膘。
最近遭受了什么变故,才变成了如今的模样,没想到他居然已经流浪二十多年了。
“这位少爷,您这是什么眼神?流浪汉并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职业吧?我想我并没有撒谎的必要。
见鬼的美利坚,垃圾桶里都是一些过了期的汉堡和热狗,热量太他娘的高啦!
让我一个流浪汉吃这么胖,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乞讨了。”
胖子满脸委屈,对垃圾桶里的油炸食品发出了控诉。
“你在美利坚还有什么亲人吗?我可以帮忙把你送到他们身边。”
前世的周宇,也曾是一个孤儿,参加工作以后,自己也曾是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对这一套业务还是很熟练的。
“谢谢您的好意,我在美利坚并没有任何亲人。
我也是稀里糊涂的被裹挟着出了国,现在想起来还像是一场梦一样。”
胖子的眼神深邃,回想着当年的场景。
“我有酒有菜,你是否愿意说出你的故事?”
有意思,真有意思,这个胖子成功的勾起了周宇的兴趣。
“我非常愿意,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酒的滋味了。”
这一次,胖子并没有拒绝周宇的好意。
“谭老板,带他去洗一洗,给他换一身干净衣服,我在听雨轩等着。”
周宇对一旁我谭颂文说道。
“好的,胖子,跟我来吧!进了小友的法眼,也算是你的造化。”
凯文和伊莲娜对视一眼,跟着周宇重新返回了听雨轩。
虽然不知道周宇为什么对一个流浪汉这么感兴趣,但是相信周宇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这是长时间信任和崇拜,让兄妹俩养成的习惯。
……
听雨轩里,胖子手里的筷子,如同雨点一样,密集的落在每个盘子里。
左手一直握着酒杯,时不时的抿上一口。
“福宝哥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吃饭比我还要香甜的人。”
伊莲娜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个胖子席卷整个席面。
“眼疾手快,下手稳准狠,没看出来这个胖子还有练武的天赋。”
这是王开山给予的专业性评论。
胖子丝毫不受外界影响,只顾着埋头吃喝,这可是谭家私房菜啊,筷子停顿一下,都是对这些美味珍馐的不尊重。
直到盘子见底,酒壶已空,胖子才满意得打了个饱嗝,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从小就听说谭家私房菜的大名,今日有幸吃到,此生无憾了!
实在是美味当前,让人情不自禁,吃相有些难看,诸位见谅!”
胖子站起身来,郑重的行了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