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迈”的邓肯杀疯了,他守护着马刺的禁区,一人大战“二熊”丝毫不落下风。
马努-吉诺比利梦回巅峰,他火力全开,给灰熊内线搅得“天翻地覆”,要不是他失去了一头秀发,大家都以为他返老还童了。
场边波波维奇胸有成竹的样子,仿佛告诉人们:不装了,我摊牌了,我要拿总冠军。
雷霆队打掘金队,4比1完成了“绅士”横扫。
掘金队其实还是比较有实力的,在送走了“甜瓜”安东尼后,他们以令人惊叹的速度完成了重建。
他们用快节奏的打法打出了自己的一片天,掘金的阵容年轻而充满活力。
但不幸的是他们遇到了雷霆,掘金完全被克制了。
雷霆的阵容同样年轻充满活力,但是他们拥有联盟最炙手可热的球员,凯文-杜兰特和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而掘金那边,他们最具名气的是安德烈-伊格达拉。
虽然伊戈达拉被誉为全能战士,但他的得分欲望,或者说是得分能力不强。
至少跟雷霆队的那两位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
得分这个玩意是讲天赋的,当初超音速给了杜兰特无限开火权,初出茅庐的杜小帅练了一个赛季的级。
随后杜兰特就成长为联盟的顶级得分手,他一场比赛拿个30分是稀疏平常的,要是得个20分出头,就有点划水的感觉。
而伊戈达拉,他从被76人选中,就被寄予厚望,被称为“小AI”。
后来等真的AI走了,76人就一门心思培养伊戈达拉,想让他成为艾弗森的接班人。
但是想象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伊戈达拉一顿操作,给自己累的够呛,平均得分最高的那个赛季也没有超过20分。
76人发现这小AI根本成不了真AI,就将他送到了掘金。
唯一悬念的就是快船队和勇士队的这组系列赛。
两队实力相近,却风格迥异。
快船是典型的传统篮球配置,控场组织型控卫(克里斯-保罗)+战术执行型分位(昌西-比卢普斯)+蓝领脏活小前锋(卡隆-巴特勒)+进攻全能大前锋(布雷克-格里芬)+篮下巨兽大中锋(德安德鲁-乔丹)。
快船的风格与马刺相近,都是配置最均衡最具古典风格的球队。
他们都很擅长阵地进攻,有出色的防守和进攻纪律,但都有一个不被拘束的第六人,吉诺比利和克劳福德。
勇士则是一支新兴球队,以得分带动组织的控卫+擅长投射防守第一的分位+全能脏活小前锋+两个手上有活儿的矮壮内线。
勇士能够投大量的三分球,他们的天职首先是进攻,其次才是防守。
勇士队打球非常看状态,他们打疯了,谁都不怕;但是一旦势头被扳过去,就会被对面打蒙。
所以,他们在G1能够反客为主,客场先声夺人;也能够在G3自己的主场被快船暴虐20+。
在其他三组系列赛都已经盖棺定论的情况下,快船与勇士的这一组系列赛吸引了所有人的关注。
他们打成了2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