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的,怎么开车的,不长眼睛啊。”
那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过去,想给开车的人一个人教训。
用拳头告诉他,这是九龙城寨,不是谁都能撒野的地方。
可当他看到一帮戴魔鬼面具的人,抬出了黑不溜秋的加特林,顿时裤裆里的水止不住留了出来!
这里可是港城,AK都很少见,这伙人从哪搞到的加特林?
加特林每分钟最高能射出6000发子弹!
从地下涌出的拿枪、拿棍的马仔,瞬间被扫射而出的子弹打成了马蜂窝,即使躲在水泥墙的后面,也未能幸免遇难。
因为莽村F4不熟悉路,被临时叫来开车的花衬衫,看到这副场景,差点吐了出来。
他勉力支持着颤抖的身体,想到雷公说要力捧他当红花双棍的话,他又立马将嘴中的呕吐物咽了回去。
红花双棍怎么可以在一帮乡巴佬面前吐呢。
要是真吐出来,非得被这帮乡下来的取笑上几天,那他还怎么出来混。
“花仔,你来过这,在后面指路。”
花衬衫霸气的说:
“兄弟们,杀进去!”
可真到了里面,花衬衫又怂了。
并不是躲在几人的后面会遇到什么危险,而是这帮看啥都感到新奇的乡巴佬,此刻每一个都化身成了杀神。
割人喉咙就跟给鸡放血一般容易。
几刀下去,就刺穿了对方的五脏六腑。
从他的视野看,就好似几个人开了无双一般,杀人跟割草一般容易。
放眼望去,满目都是一片猩红。
地面上积了一层的血污,踩上去黏答答的。
死伤惨重的马仔很快陷入了崩溃的局面,四散而逃,当大哥的带头往里面逃。
花衬衫也不是没有参与过几百人持刀乱斗。
见过被乱刀砍死的,也见过被肠子淌出来的,但还是头一次见过这样的场面。
“花仔,别吐在这,指个方向,怎么没看到电梯?”
花衬衫不知道从哪找到了一个袋子,吐着说:“藏在屏风后面。”
推开屏风,果然看到了一个电梯。
“走,上三楼,高档会所和办公室都在那。”
电梯缓缓上升,打开后,过道里一群手拿砍刀的马仔冲了过来。
“砍死他们,强爷说,一个脑袋,200万港币!”
重金之下,这群马仔忘记了死亡的恐惧,举着刀就要和莽村众拼命。
傻大个脑子一热,就想提着刀冲过去。
“TMD,你傻叉啊,开枪啊。”
说着,王秀全举起AK47,就是一阵扫射。
很快过道里躺满了被射穿的尸体,他们的脸上都满是不甘。
此时,即使捂着耳朵跪地求饶,也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