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苗和沈小梅将礼钱写上,跟别人也不认识,沈小梅直接带着田苗,来到同学那桌就坐。
沈小妮是伴娘,这会儿还在新娘身边帮忙活着,这桌上的人,田苗一个也不认识。
倒是沈小梅,长袖善舞,众星捧月,唠的十分起劲,同她一开始说的,没人搭理的小可怜,毫无关系。
其实是沈小梅想多了,上初中时,大家都是小孩子,怎么挑拨怎么是,可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沈小梅念过高中,又是村主任的闺女,不管能不能用上她,总归也不会得罪。
当然,总有那不长眼的,嫉妒沈小梅被大家捧着,掩盖了别人的光芒。
田苗正无聊呢!坐在一旁玩手指,只见一个女同志,把话题往她身上引。
“咦,这是咱班哪位同学,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别是来蹭饭的吧!”
话音刚落,刚刚还热闹的气氛,瞬间冷了下来,众人不是傻子,都看见了,田苗是沈小梅带来的,说这话,就是故意给沈小梅难堪。
沈小梅的反应也很快,面露嘲讽:“王招娣,你没印象就对了,这是我们村的大夫,应赵梅的邀请,特意来参加婚礼的,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配认识的。”
王招娣气急败坏,“你……”
听说田苗是大夫,在场的人,都起了心思,纷纷跟她套着近乎,田苗哼哼哈哈地敷衍着。
王招娣见状,紧咬着一口银牙,恨恨地看着她俩。
田苗挑眉,这仇恨拉的,莫名其妙啊!
古怪的氛围,一直持续到跛脚的男同志进来,瞬间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田苗好奇的抬头,只见那个男同志长相周正,身材高大,要不是跛了脚,应该也是个不错的小伙儿。
很快有人反应过来,热情的招呼道:“红军,你来了,还以为你今天不能来呢!”
说话间,让出旁边的位置给张红军,那个位置,恰巧在沈小梅另一侧。
田苗发现,自打张红军进来,沈小梅身体紧绷,如临大敌一般。
张红军笑着解释道:“赵梅同志特意托人,给我捎了张请柬,还请我务必到场,盛情难却,索性就过来了,没想到能遇见这么多老同学,不虚此行啊!”
让座的男同志闻言,大笑道:“看,我们红军,还是这么会说话,来,快坐下。”
张红军环顾一圈,很自然的,在沈小梅身侧坐下。
王招娣见状,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小梅呀,我记得你初中,是喜欢张红军吧!”
“呵呵,他现在来了,你们倒是可以再续前缘。”
她话音刚落,刚刚热闹的氛围,突然凝滞。
田苗皱眉,什么仇什么怨,非得当众揭沈小梅的伤疤。
沈小梅张了张嘴,刚要说话。
就被张红军打断,“是吗?小梅,我怎么不知道,哎呀,错过错过。”
一句玩笑话,成功将王招娣的恶意全部挡了回去,众人也跟着嘻嘻哈哈的转移话题,把这件事岔了过去。
田苗暗道:这个张红军,人品倒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