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周桃又补充了一句。
“当然了,介入程度不同,相应的纯利润分配方案也不同。我们准备了三份合同,你可以先看看。哪里细节有异议的也可以再商议。”
夜长晴点头,从周桃手里接过了三份合同。
她其实挺喜欢星辰这样的合作方式。
有什么事全部摊开了明明白白地说,拿实在的利润去诱惑你,想要什么也大大方方地告诉你,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合作。
最重要的是,一切介入行为都是在她摄制开始之前,所有前期工作也还在准备的阶段就进行的,而不是剧都拍完了,再假惺惺地演一场戏,打着为你好的旗号非逼着你配合。
夜长晴看合同的时候,周桃也在旁边提醒了一句。
“我建议你选择前两种,既然拍了,那就冲把大的。国内的主流奖项还没出过三十岁以下的最佳导演呢,你明白的吧?”
当两部剧其他各方面差不多的情况下,制作大的那个获奖的可能性会略大,这是一条潜规则。
周桃的意思,是希望她拿这部剧冲奖?
古装,正剧,大制作,影后加持,冲奖的可能性确实有。
不是《用尽全力奔向你》得的那种新人奖和冷门奖,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奖。
夜长晴沉神继续看合同。
第一份合同就像周桃举例的那样,星辰包干剧组所有资金问题,以及招商、宣传、发行等,并以最高规模准备服化道,夜长晴算是技术制片,各种分工笼统地算下来,最终大概能分到25%的净利润。
第二份合同是双方共同出资,其余和第一份合同差别不大,按照出资占比和一些细化的分工不同,夜长晴大致能分到40%至60%。
第三份合同就是完全由夜长晴主导,星辰有限地提供资金支持和普通规格的服化道,并配合招商和宣传,这种方案夜长晴能分到70%。
从合约细节分工来看,三份合同都很合理,分红合理,也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如果只想做一部普通的古装,那选择第三种方案或者干脆不合作都行,但如果想做精品,想做大制作,那就最好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中选择。
夜长晴默默心算了一下。
星辰弄了这么大的阵仗,这部剧的定位肯定不会是分账剧。
分账剧主要针对的是小成本网剧,而大制作剧的主要盈利来自招商和版权。
网播渠道方面星辰是非常霸道的,上了它家的影视app就绝不能在其他影视app上出现。那版权费就只能来自于——上星。
上星剧获得主流奖的重要奖项的可能性也更大,也符合周桃刚才让自己冲奖的暗示。
那么收益方面,就绝对不会少。
“能和星辰联合制作一部剧是多少制作人求之不得的事,只是……星辰都还没看到我的新剧剧本,就给出这么大的支持,我有点受宠若惊。”
“新剧是没看到影,但老剧已经看了两部了,公司高层相信自己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