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幕在夜长晴说出“死刑”两个字的时候就炸了,刚刚还沉浸在林河的发言里“2333”或者认真讨论林河的话“到底好不好笑”、“单独出门到底要怎么防范坏人”等等的弹幕立刻被覆盖,一大堆红的蓝的白的黄的,五颜六色的字体纷纷跳了出来,一眼望过去满屏弹幕都在说“支持”、“支持”、“支持”。
但仔细看看,一大堆支持飘过去之后,弹幕里就开始多了一些字比较多的讨论。
【大金链子腰上挂】:我去,这姐们儿太勇了。这么大的场合公开提这种事,她不怕黑势力打击报复吗?
【冲浪小能手】:其实我一直都很不理解,为啥不给人贩子判死刑?感觉有些法简直是在纵容低成本的犯罪。
【张三】:因为要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啊。如果一刀切了,逮捕的时候人贩子撕票怎么办?
【简简单单】:可一刀切了就不会有人走这条犯罪道路了啊。
【玩泥巴】:那不一定,万一碰到一个人家撕票了,受害者找谁说理去?到时候不又得闹。
【该用户已注销】:(哔哔哔——屏蔽)
【不瘦十斤不换头像】:这不是很正常吗?难道执法人员辛辛苦苦找罪犯还要背锅承受受害者的无理取闹吗?
【我字多听我的】:真是看不下去了,能不能不要偷换概念?现在的情况是每年都有大量妇女儿童失踪,这是既定事实。而你们说的那种情况是建立在立法之后人贩子依然死不悔改,并且被抓的时候手上刚好有人质,并且人贩子刚好有这种破罐破摔的倾向,还得执法人员来不及部署给了人贩子撕票的机会。最后受害者家庭还要不通情达理,撒泼迁怒。你们觉得哪种发生的概率要大一些?立法和不立法哪种选择能更能减少正常家庭被人贩子破坏的痛苦?
【转发抽奖】:那万一呢?万一碰上一个怎么办?这么做也是为了减少受害家庭的痛苦啊。
【有话直说】:阿西吧,说的好像孩子被拐卖父母一辈子都找不着就不痛苦一样。
【墙头草】:我觉得你们说的都好有道理,不知道该站哪边了。
【讲道理】:不管死不死刑,五年有期徒刑肯定是太轻了。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五年有期徒刑还轻?
【互联网警察】:你是人贩子吧?建议阿sir顺着楼上的IP查一查哦。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点我干嘛?我只是觉得好笑,夜长晴不就是拍了一部人贩子题材的电影吗,就在这死揪着不放。沽名钓誉,人家又没惹他。
【互联网好人】:@平安南城,阿sir上门查IP吧,这人就算不是罪犯也是潜在罪犯。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莫名其妙。你不知道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吗?现在有几条法律是直接判死刑的?加一条死刑会给社会增加多少不稳定因素你知道吗?
【互联网坏人】:我不知道,我比较恶毒,我不仅支持人贩的死刑,我还支持买卖同罪。
【你踩我尾巴了】:?这就过了吧?买方都不一定知情好吗!
【就踩就踩】:他家里有没有多个小孩儿多个女人他不知情?搞笑。
【互联网警察】:啥也别说了,楼上这几个被踩尾巴的,阿sir赶紧来查IP吧!!
弹幕讨论十分激烈,微博和各大论坛上这个话题也在很短的时间里冲上了热搜。
拐卖罪死刑,弓虽女干幼女罪死刑,以及延长春节假期一直是互联网上每年都在讨论,每次讨论都能冲上热搜前几名,每次点开评论都是百分之八十以上赞成票但却从来没有实施过的议题。
颁奖典礼现场也因为夜长晴的一番话陷入了诡异的气氛中。
夜长晴的话过于惹人注意,以至于紧跟在后面的“最佳导演”奖颁发的时候大家都有点注意力不集中。
到奖都颁完了,才有人反应过来。
什么?最佳导演得奖的居然是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