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风餐露宿之后,久违地住上带屋顶的房子还觉得有些奢侈。
乱世之中,百姓颠沛流离,到处都是空置出来的废弃房屋。他们找到这座隐匿于城郊之外的房子时,砖墙上都爬满了青苔挂满了爬山虎,费了好大一些劲儿才破开腐朽的门闩。
房子里没有人,桌椅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看得出上一任主人离开时是有多么慌乱。
经过简单的修缮后,他们将这座房子暂时当作栖身之处住下。
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余夏诞生出了这样的生活竟还有些小温馨的想法。
每日早出晚归,虽然忙得很累,但回到家后就能吃上热饭热汤,互相说说笑笑,分享今日见闻。
“小夏小夏,快过来!”
饭后,余夏刚从灶房出来,就见到被民众誉为“仙人”的史晏清正蹲在地上,锦织的衣物下摆和袖子落在土地上沾满了尘土,使得袖上青竹花纹都变得灰蒙蒙的。
余夏走过去,见到他的手里拿着小铲,指尖也不免粘上了泥土,跟前的花盆里俨然立着一根小小的幼苗。
这是半个月前他们去城里给人治病时有个小孩拿了颗不知什么植物的种子作为感谢送给他的。但那个时候没找到合适播种的地方,直到两日前余夏用陶土做了个小花盆送给他,这才终于把种子种下。
这不,没过两天,种子发芽了,小小的幼芽迎风摇摆,看起来精神极了。
“看啊,它发芽了。”
史晏清捧起花盆,眼中盈满笑意,清澈透亮的眼睛笑得弯弯的,眉梢清润如艳阳下的初雪,清冽柔和,叫人看了心情开朗。
看惯了生命的消逝,如今只是一抹小小幼芽的诞生都显得弥足珍贵,更何况,这是他亲手栽种出来的。
“真好。”余夏也跟着笑起来,“有先生这么日日夜夜的照顾,以后肯定能够茁壮成长的。”
“希望如此吧。”史晏清不太有自信,也许是某种诅咒,他不擅长种植,更不适合养殖,所有的动物还是植物只要被他照顾很快就会去世,渐渐的,他就不再养什么了。
但奇怪的是,自从和他们两人生活在一起后,这种养啥啥死的体质有所改善,史晏清有问过林武为什么,但林武也只是奇怪地看着他,嘴里嘀咕着什么:“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能照顾好植物就奇怪了……”
这颗幼苗,是第一个从他手中诞生的生命呢。
“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史晏清突然道,眼睛亮闪闪的,兴致勃勃,“听人说给小孩取个贱名好养活……可是什么才叫做贱名呢?”
“就是类似于狗蛋、铁柱、二妞这样的名字吧……”余夏加入讨论,没人质疑为什么要给一棵幼苗取名,“先生想给它取什么样的名字?”
“嗯……”他想了想,转头朝还在灶屋后劈柴的林武问道,“阿武!你也快点过来!我们正要给这孩子取名字啦!”
“……?”那边传来当啷的一声,短发青年一边擦手一边走过来,“孩子?什么孩子?”
“就是它啊。”史晏清将花盆捧到他面前,言笑晏晏,“这可是我和小夏的孩子呢。”
林武头上的问号更大了:“为什么……咳,是你们两个的?”
“因为花盆是小夏做的,浇水施肥是我做的——”
林武有些不服,嘟囔着:“那这土还是我去挖的呢!”
“好像确实是这样……抱歉,那我重说一遍,这是我们三个人的孩子呢!”
总感觉哪里不对,但看他乐在其中,还是别在意这些细节了。林武瞄了眼一直都是笑而不语的女子,心中有些许别扭。也许是他的目光过于明显,余夏也侧过脸望了过来,视线交错之际,不知为何面上突然一热。
“对了,阿武你有小名吗?”史晏清问道,“像是小夏刚刚说的什么狗蛋铁柱……”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窘迫,支支吾吾的,“有是有……”
“真的吗?是什么?”
“咳……”林武欲盖弥彰地咳了声,压低了声音,“叫…牛牛……”
“……”